招标
沈阳LNG应急调峰储配站给水工程-新装给水管道工程批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示信息
沈阳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新装给水管道工程位于于洪区洪顺路与四环路交叉口,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线位:于洪区洪顺路与四环路交叉口,给水管线穿越洪顺路,长度共计约103米。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7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1)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024-25311045
建设单位: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024-31418010
设计单位: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24-23389965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110000(以邮戳日期为准)
(3)电子邮箱:yhfjspk-zrzyj@shenyang.gov.cn(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3、本方案涉及的重大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权等权利,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024年4月9日
沈阳市于洪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jpg详情请下载附件!
沈阳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新装给水管道工程位于于洪区洪顺路与四环路交叉口,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线位:于洪区洪顺路与四环路交叉口,给水管线穿越洪顺路,长度共计约103米。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7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1)咨询电话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024-25311045
建设单位: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024-31418010
设计单位:沈阳市给排水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24-23389965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110000(以邮戳日期为准)
(3)电子邮箱:yhfjspk-zrzyj@shenyang.gov.cn(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3、本方案涉及的重大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权等权利,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024年4月9日
沈阳市于洪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jpg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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