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nngz0025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宏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1805654642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镇)尾矿闭库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
原项目编号:2023ANNGZ00259
原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镇)尾矿闭库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镇)尾矿闭库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编号:2023ANNGZ00259)”答疑公告如下:
问题1:因本项目是市政提升工程,含有雨污水管网的改造、整治;请问类似项目是否包括雨污混接(或漏接)整治、或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答:予以认可。
问题2:我单位有**污水管网收集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4座污水提升泵站,新建及疏通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为29.3km,新建排水沟18312m,DN800污水干管504m,疏通修复管道1810m,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座。项目总投资6500万。请问我单位业绩是否属于集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或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符合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答:予以认可。
问题3:请问EPC市政排水管网综合治理工程是否符合商务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
答:予以认可。
问题4:请问水环境综合治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是否符合商务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
答:不予认可。
问题5:请问如联合体中设计方提供是否应该为:“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设计方提供)具有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或EPC或EPCO)业绩,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2.5分”。设计方提供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或EPC或EPCO)业绩是否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类别为EPC((设计-采购-施工),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设计方提供)具有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或EPC或EPCO)业绩,投标人只需在提供的业绩中证明自己为设计方提供设计任务即可。
问题6:在招标文件第57页,商务评分标准中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具有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或EPC或EPCO)业绩,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2.5分。”,此项时间建议业绩时间要求改成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时间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招标文件P57页详细评审中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设计方提供)具有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或EPC或EPCO)业绩,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2.5分。”该业绩由设计方提供且必须是EPC业绩,因设计单位在EPC中只担任设计任务,故设计费也可作为规模因素之一,根据02收费标准投资额5000万对应的设计费为163.9万,请问本条业绩评分因素是否可以修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设计方提供)具有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设计费不低于164万元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或EPC或EPCO)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市政道路EPC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能否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要求。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次澄清内容和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招标人: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和谐大道1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5656542963
招标代理机构:宏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1499号
邮编:230031
联系人:孙工
电话:18056546422
 
宏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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