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仓储功能升级项目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恒仓储功能升级项目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永恒仓储功能升级项目)张行审投备(2021)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永恒仓储功能升级项目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渡泾港东侧
2.1.2 建设规模:项目利用现有占地面积为17760平方米(建筑面积17608.28平方米)单层轻钢结构厂房,经改造后作为仓储用房。同步购置物流设备,运输车辆(5辆30t六轴重载车)及软件、办公等设备。项目不涉及变压器增容。
2.1.3 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9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6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08月3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 17158.34平方米,其中改造仓库一建筑面积5715.3平方米、排架1层、檐口高度12.9米,改造仓库二建筑面积11342.18平方米、排架1层、檐口高度12.9米,新建泵房建筑面积100.86平方米、框架2层、檐口高度15.15米,土建、钢结构、水电、消防、暖通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工程不适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1年01月-2021年03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1年01月-2021年03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含)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施工总承包工业建筑工程(工业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金额以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的业绩为准,投标人必须提前入库,入库时须上传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到数据库。;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3.7 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5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05月20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支付平台:“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市招标办《关于启用“中金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的通知》。
5. 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5月20日9时30分。
5.2 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上,在截标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企业信用评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市沿江开发区大新渡泾港东侧 |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
邮 编:215600 |
邮 编:215600 |
联 系 人:洪佳伟 |
联 系 人:刘嘉琪 |
电 话:13901560663 |
电 话:18013299587 |
传 真: |
传 真:0512-58116115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11111cao@163.com |
2021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