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绿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养护内容 | 养护 面积 | 单位 | 要求 |
1 | 草坪浇灌 | 44640 | 平米 | 浇灌:具体视天气情况;修剪整形:每年不少于4次(根据长势状况而定);病虫害防治:及时防治病株、虫害现象不能成灾;施肥、施药每年不少于2次(根据长势状况而定);除草松土:草坪等除草每月不少于1次,(根据长势状况而定),草坪不允许有开花杂草,花木丛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补植:对因生长不良造成的残缺花草、树木及时补植恢复(养护期间:1、由于气候原因,树木死亡,单颗500元以下的树苗补植由乙方负责采购并补种;单颗500元及以上树苗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补种。2、由于甲方要求需要补植,苗木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补种。);绿化垃圾:修剪的树枝杂草当天及时清理,不准就地焚烧;如遇灾害极特殊天气,灾前积极预防,灾后及时清除疏通道路。由于维护不当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
2 | 树木浇灌 | |||
3 | 灌木浇灌 | |||
4 | 树木修剪 | |||
5 | 灌木修剪 | |||
6 | 草坪修剪 | |||
7 | 绿化施肥 | |||
8 | 病虫害防治 | |||
9 | 农药 | |||
10 | 肥料 | |||
11 | 耗材(水泵、阀门、电缆、机油、汽油、水管、修剪工具等) | |||
12 | 绿化松土 | |||
13 | 绿化除草 | |||
14 | 绿化垃圾清理 | |||
15 | 交通、运输、税费 | |||
16 | 补植人工(不包含补植树苗的费用)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乾元新兴综合农贸市场门店B-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鞍山市千山区鞍山路1099号
联系方式: 0412-5780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乾元新兴综合农贸市场门店B-5
联系方式: 0412-8501115
邮箱地址: 1547089203@qq.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216617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萍萍
电 话: 1884123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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