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美华航空电子研发建设项目(自编号:厂房A)二次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括
建设地点: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新和村G08-HS(06-2)地块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厂房A地下室建筑面积15760.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1100.29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86860.56平方米。
项目计划实施期: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招标范围为项目范围内原一次消防的拆除、二次消防改造及施工、材料采购、备案及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价为承接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费用,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三、公告时间
2022/2/24-2022/3/4
四、招标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消防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4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事故、重大违法的记录及承诺。
5 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和有犯罪记录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现场负责人)具有以下资质:
一级或以上机电工程建造师,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即现场负责人)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7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完成过工程验收合格的三个类似工程业绩(广州市范围内)(合同金额均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8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
9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时间限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从2022年02月22日10:00至2022年03月04日17:00。
2 经资质审核合格后,通知领取标书时间:甲方电话通知,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造价室。
3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按招标文件上截止时间为准,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造价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详参(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预审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广东美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造价室。
预审资料递交送达人:周旭升
预审资料电子版本资料接收邮箱:zhouxs@gdmeihua.com;(统一接收资料)纸质版需送达,不接受纯电子版报名。
预审资料纸质档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邮 编:510800
固话:020-86125888-8312
手机:周旭升13450256736
联系人:周旭升zhouxs@gdmeihu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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