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动力公司输煤系统抑尘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国栋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振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祝凤1759050019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动力公司输煤系统抑尘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振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动力公司输煤系统抑尘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动力公司输煤系统抑尘改造项目
二、招标人: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地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3.2项目内容:本次动力公司对输煤系统1号输煤线、卸煤沟及叶轮给煤机、1号转运站、2号转运站、3号转运站及1#、2#、4#、5#廊道系统的抑尘改造,加装7#皮带16个原煤仓进料口处抑尘设施,对2#甲乙带,4#甲乙带,5#甲乙带导料槽整体密封、加长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3招标范围:输煤系统抑尘改造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和伴随的服务、运输、供货、安装与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4投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基准,工期为80天(制作周期为40天,现场施工安装为40天)。
3.6质量目标:合格。
3.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4.1.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1.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业绩要求
4.2.1投标方须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及以上同类业绩(业绩证明必须包含合同(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页或技术协议施工内容页、交货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4.3实力要求
4.3.1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管理能力,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4.3.2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前一年内,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3.3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前一年内,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体认定以网站检索结果为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4.4其他要求
4.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4.4招标人针对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复审、核实,中标人应当提供业绩相关的合同全文和发票以备核验。若发现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中标无效,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4.4.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承诺事项将列入合同中,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其承诺事项,否则将按照合同相应条款以及中标人的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4.4.6信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取消投标资格,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违法分包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或处罚期未满而形成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的。
②因工程质量原因导致败诉的。
③承包的项目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4.4.7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被行政处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在欠付工程款内承担付款责任的,若存在上述情形的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中约定的每一付款节点暂扣应付价款的5%,作为农民工资的备用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需提供的资料及获取文件的方式
5.1获取时间:从 2024年6月7日10时00分到 2024年6月14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有:(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4)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方须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及以上同类业绩(业绩证明必须包含合同(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页或技术协议施工内容页、交货期页、合同签字/盖章页));(6)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前一年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上述所有资料发送至邮箱2949331731@qq.com,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
5.2招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10号写字楼1604室;
5.3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阜康市甘河子镇
招标管理:胡国栋  电话:15899084499
监督人:贵公司在参与合作过程中有异议的,可投诉至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督查部,联系人:曾健,联系电话:15292621547,0994-3562130;邮箱:64685067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振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凤        联系电话:17590500198
电子邮箱:10607957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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