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bffaz00897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爱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622392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
项目法人: 合肥学院 项目地址: 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99号
立项批文名称: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2-04-29 14:10:20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社会〔2020〕1202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学院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2标段(泳池设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AZ00897-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计2个标段,此为2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FAZ00897-2
2.5 建设地点:合肥学院南艳湖校区内
2.6 建设规模:合肥学院游泳馆总用地面积约8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03平方米。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与安装游泳池水循环处理系统1套、游泳馆除湿热泵系统2套、泳池锅炉热水系统1套、空调水锅炉热水系统2套、LED 显示屏2套及设备配套管线;游泳馆和击剑馆(武术馆)装饰工程,装饰面积约3371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1200万元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购置与安装游泳池水循环处理系统1套、游泳馆除湿热泵系统2套、泳池锅炉热水系统1套、空调水锅炉热水系统2套、LED 显示屏2套及设备配套管线。包含材料设备供应、安装及调试、工程的竣工验收、保管及保修,并为招标人免费培训操作保养人员等全部内容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学院游泳馆内
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泳池水处理系统、泳池加热系统、游泳馆除湿空调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3.3 财务要求: /
3.4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4月30日00:00至2022年05月25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2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5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锦绣大道99号

邮 编:230001

联系人:李爱鹏

电 话:0551-6262136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1、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2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2968063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5837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01468608059666888-213771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

原项目编号:2022BFFAZ00897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2标段(泳池设备)招标文件补疑3

2022BFFAZ00897-2

本项目发布的“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2标段(泳池设备)招标文件补疑2”,因沟通问题,导致部分内容有误,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推荐品牌表中一部分有品牌要求;另外有部分如:石英砂过滤器、臭氧反应罐、臭氧发生器、管道混合器、臭氧监测报警仪、水箱、水口等没有品牌规定,是否视为有品牌要求按规定要求,没有品牌的自行选择性。

答:无推荐品牌,投标人根据图纸、技术规范书选择。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电子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2 业绩要求”现变更为: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室内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分。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

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本项最多仅计取三个业绩,同一业绩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项目经理业绩”现变更为:

项目经理业绩

6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室内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1.5分。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

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本项最多仅计取个业绩,同一业绩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5.拟派项目经理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人员”现变更为:

人员

6分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3、拟派施工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或焊接与热切割或制冷与空调作业)的,得2分,满分2分。

注:同一人员不得担任多个岗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主要设备品牌、技术参数”现变更为:

主要设备品牌、技术参数

20分

1、所投石英砂过滤器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且水压试验压力>0.6MPA,保压≥0.5小时的,得2分;

2、所投臭氧发生器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得2分;

3、所投臭氧反应罐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且水压试验压力>0.6MPA,保压≥0.5小时的,得2分;

4、所投管道混合器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且水压试验压力>0.6MPA,保压≥0.5小时的,得2分;

5、所投三集一体(多功能)除湿热泵具有杀菌装置及高效净化器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第1-4项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彩页及厂家说明书作为第5项评审依据。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主要设备,考虑项目重难点及质量、进度、安全情况,结合所投产品参数、功能、性能、效率、能耗、安全等方面,对系统功能及整体性能进行综合评分,如毛发聚集器、石英砂过滤器、臭氧发生器、臭氧反应罐、泳池除湿热泵机组、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室外型真空燃气热水机组、LED显示屏、循环式空气源热泵、给水口滤器、溢流回水口滤器、泳道线球滤器、溢水沟盖板等投标人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技术参数及材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秀8<F≤10分,良好6<F≤8分,一般0<F≤6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锦绣大道99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51-6262136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2年7月13日

附件:
2022BFFAZ00897-2补疑3.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

原项目编号:2022BFFAZ00897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2标段(泳池设备)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AZ00897-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招标公告中第3.2条 业绩要求: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泳池水处理系统、泳池加热系统、游泳馆除湿空调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 万元。

理由1:其招标控制价中:1、泳池设备安装项(扣除非泳池专业部分-显示屏部分)约433.8万元 2、除湿空调系统项(扣除非泳池专业部分-空调)约254万元,以上2项合计约687.8万元。

理由2:具有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泳池水处理系统、泳池加热系统、游泳馆除湿空调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 万元的投标人在泳池行业内不多,全国最多不超过3家单位。为能够欢迎更多的泳池设备厂家来投标和响应国家扶持中小型企业政策,建议业绩要求改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泳池水处理系统、泳池加热系统、游泳馆除湿空调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答:资格评审业绩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2、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条款号第2.2.3(1)评分因素投标人业绩9分: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室内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含有本次招标内容:水处理系统、除湿热泵空调系统、热能系统、消毒系统):(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 分。(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 分。

理由:能完全满足此项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投标单位(能同时提供3个包含泳池水处理系统、泳池加热系统、游泳馆除湿空调系统1000万公司业绩;1个包含泳池水处理系统、泳池加热系统、游泳馆除湿空调系统800万门槛业绩,3个包含泳池水处理系统、泳 池加热系统、游泳馆除湿空调系统800万项目经理业绩),其他投标人最多只能得2-4分(因为还要去除资格报名的一个800万元的业绩),这种条款明显是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的,明显是为排挤其他投标人设置的条件。

为保证本项目招标的公平性,建议投标人业绩改为6分,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 万元的,2015 年1 月1 日以来的项目,每个业绩得2 分,满分6分。

答: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3、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条款号第2.2.3(1)评分因素项目经理业绩6分: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室内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含有本次招标内容:水处理系统、除湿热泵空调系统、热能系统、消毒系统):(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1 分。(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 分。

理由1:条款号第2.2.3(1)评分因素投标人业绩要求是1000万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比投标人业绩低的用意是什么?为什么不统一标准都是1000万?就是为了能完全满足此项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投标单位(能同时提供3个包含泳池水处理系统、泳池加热系统、游泳馆除湿空调系统1000万公司业绩;1个包含泳池水处理系统、泳池加热系统、游泳馆除湿空调系统800万门槛业绩,3个包含泳池水处理系统、泳池加热系统、游泳馆除湿空调系统800万项目经理业绩),其他投标人最多只能得1-2分(因为还要去除资格报名的一个800万元的业绩),这种条款明显是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的,明显是为排挤其他投标人设置的条件。

理由2:泳池设备一般为货物类招标,有些项目不需要设置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国内能满足业绩800万元的泳池设备项目本来就不多,这些业绩还需由同一项目经理来负责,这个明显是为排挤其他投标人设置的条件,这一条款明显有失公允。

为保证本项目招标的公平性,建议项目经理业绩改为一个500万业绩得2分:项目经理负责的项目内容中包含含有本次招标内容:水处理系统、除湿热泵空调系统、热能系统、消毒系统。有一个500万业绩就可以了。

答:商务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4、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条款号第2.2.3(1)评分因素人员6分:拟派施工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为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或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的,得2 分,满分2 分。

理由: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1年版),附件1中货物类项目详细评分指标设置指引,关于拟委任人员资格:招标人需要对投标人委任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的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进行评分。没有对拟派施工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为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或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的评分规定。这个明显是为排挤其他投标人设置的特定条件。

2)关于制冷设备作业操作证:有劳动局的执业资格制证书的、也有安监局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关于特种作业操作证:本项目不单需要制冷工,还需要电工、焊工等等;如何来区分?且此次招标是游泳池设备为主,不是暖通空调项目,明显主次不分!

为保证本项目招标的公平性,应该取消此条款。

答:商务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5、为什么只要是合肥市重点局经办的泳池设备大项目(1000万以上),从合肥市瑶海全民健身中心(招标限价1020万元、中标价10020224.78元)、到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限价26850899.20元、中标价26381327.43元)、再到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招标限价1030万元、中标价10010476.92元),这些项目中标价都与控制价接近,且都是同一单位中标,明显这些项目均是为“江苏某单位”量身定做。再看本次合肥学院,招标文件内的报名条件、评审条款也是为“江苏某单位”量身定做,其他单位无法参与、无法投标!值得大家反思和重视!有没有必要这样做?而合肥地区其他大量的泳池项目“江苏某单位”又不能中标?特别说明:目前是投标答疑,我公司保留进一步向职能部门陈诉的权利!

答: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6、本次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商务评分标准中再次将业绩列入,这种既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有800万元的业绩,又在评分标准中再次要求800万元和1000万元业绩的做法,显然是以某单位等极个别投标人的业绩“量身定做”的标准,违反招标投标公平、公正、透明、择优的原则,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排斥潜在投标人。

建议:依法依规删除业绩金额,删除评审条件中的业绩要求。

答: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7、本次招标公告中所设合同估算价为1200万元,实属超高价。请招标人再次核定合同估算价的同时,依法删除违反国家招标投标和采购法的有关涉嫌不公平、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事业发展、不利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要求和标准。最终中标价一定会大幅下降,为国家节省大量资金。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44页,主要设备品牌、技术参数评分:1、所投石英砂过滤器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且水压试验压力>0.6MPA,保压≥0.5小时的得2分;3、所投臭氧反应罐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且水压试验压力>0.6MPA,保压≥0.5小时的得2分;4、评分标准所设的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所投管道混合器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且水压试验压力>0.6MPA,保压≥0.5小时的得1.5分;5、投标人所投给水口滤器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检测的LD50值不小于2000mg/kgb.wt,得1.5分;6、投标人所投溢流回水口滤器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检测的LD50值不小于2000mg/kgb.wt,得1.5分;7、投标人所投泳道线球器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检测的LD50值不小于2000mg/kgb.wt,得1.5分;8、投标人所投溢水沟盖板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检测的LD50值不小于2000mg/kgb.wt,得1.5分;这些要求是按照江苏碧源泳池装备有限公司等极个别投标人所独有的资料内容而设!这对于公开招标的项目具有不公平、不公正、且违法的性质,更无法提供法律依据。

答:商务评分标准中“主要设备品牌、技术参数”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9、评分标准的评标价规定采用“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采用平均值计算”违反法律规定。招标文件第40页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和45页评标价的标准违反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P4投标人业绩要求为“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泳池水处理系统、泳池加热系统、游泳馆除湿空调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800 万元。”

问题:按照《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1年版)》货物服务类评审指标为“初步评审指标设置业绩条件的,应符合下列条件:(1)最多设置一个业绩,该业绩可以为投标人业绩或项目经理业绩或项目负责人业绩,并应明确业绩的定义、业绩时间要求和业绩金额(或规模)的认定依据。(2)业绩涉及金额、建筑面积、长度指标的,原则上只设置一项,且不超过该项对应指标的70%。”

本项目业绩须须同时包含泳池水处理系统、泳池加热系统、游泳馆除湿空调系统,依据招标限价,泳池水处理系统(含泳池水系统29万元、循环水系统201万元、泳池电控部分8万元、泳池附件12万元)约250万元,泳池加热系统(包含热水循环系统112.4万元+淋浴热水系统50.6万元)约163万元,游泳馆空调风系统(其中已包含除湿空调系统)约245万元,总计658万元,按70%指标计算为460万元。因此,本项目对业绩的金额要求不应超过500万元、同时建筑资质要求有机电二级调整为机电三级,才有利于让更多的单位参加投标!

答:资格评审业绩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11、招标文件P15的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最终审核的完成产值的 75%;工程完工、试车验收合格 后付至最终审核的完成产值的 80%(扣除预留金);竣工验收合 格、移交手续完毕,付至最终审核的完成产值的 85%(扣除预留金)。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最终审核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最终审 定价款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免费质保期满且质量回 访合格后返还(无息)。如中标人提供“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 证金保函”的,将支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 100%”;

P53合同通用条款的付款方式为“1.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2.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货物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60;3.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 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25%;4.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 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5%”。

问题:付款方式前后不一致,合同专用条款也没有明确,请贵司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付款方式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12、商务详细评审标准中,关于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的评分9+6=15分,得分占比偏多了,能够满足此要求的投标单位不多,虽然我司能够满足要求,但是会遭到其他投标单位的质疑、更不利于寻找更多更合适的专业单位,否则只能局限于1-2家投标单位!所以还是建议二项得分控制在10分以内。

3.1招标文件P43投标人业绩的评分标准为“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室内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中须 同时包含含有本次招标内容:水处理系统、除湿热泵空 调系统、热能系统、消毒系统):(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8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 2 分。(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 3 分。 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 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 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 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内容等),应另附买方(或合 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本项最多仅计取三个业 绩,同一业绩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3.2项目经理业绩的评分标准为“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 项目经理具有室内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含有本次招标内容:水处理系统、除湿 热泵空调系统、热能系统、消毒系统):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 1 分。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8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 2 分。 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 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44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 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 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 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本项最多仅计取三个业 绩,同一业绩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5.拟派项目经理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问题1:1)在泳池行业设备招标主要是包含水处理系统、除湿热泵空调系统、热能系统、消毒系统内容的项目,造价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在国内整个行业中来看项目很少。因此能满足投标人业绩中800万甚至是1000万的要求很不妥,只能是针对少数单位;2)本项目内容除了水处理系统、除湿热泵空调系统、热能系统、消毒系统,还有其他造价占比高的风冷热泵水系统及电子屏等,因此造价预算才1200万元。而常规的泳池项目不包含这些,因此无法满足投标人业绩中800万甚至是1000万的要求。建议贵司根据本项目招标内容(水处理系统、除湿热泵空调系统、热能系统、消毒系统)下调投标人业绩中的金额要求,比如500万或600万等等(一个2分、四个业绩得8分),才能面向更广泛的潜在泳池设备专业投标单位。

问题2:在泳池行业设备招标中,造价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在国内整个行业中来看项目很少,而这些项目不可能由同一项目经理来负责,且有些采购类项目是不需要设置项目经理的。通过项目经理业绩的多少来证明项目经理的能力不妥,难道项目经理业绩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水处理系统、除湿热泵空调系统、热能系统、消毒系统)的项目经理就无法胜任本次项目吗?因此,根据本项目招标范围,建议将项目经理业绩的评分要求改为“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一个室内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含有本次招标内容:水处理系统、除湿热泵空调系统、热能系统、消毒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一个业绩得2分)。

答: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13、招标文件P44人员的评分标准为“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 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或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3、拟派施工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为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或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注:同一人员不得担任多个岗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 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 出具的上述人员 2021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 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 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 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 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 任意一项即可。”

问题1:项目负责人是负责建设项目的管理者,属于执业(职业)资格范畴,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一项必要性条件,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因此,建议拟派项目经理应修改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而不是高级工程师!

问题2: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单位派往某个项目的技术总负责,是该项目的总工程师,属于技术职称范畴。因此,建议拟派技术负责人应修改为具有机电类高级工程师,而不是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问题3:《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1年版)》“附件1.货物类项目详细评分指标设置指引 序号2. 拟委任人员资格”的说明为“招标人需要对投标人委任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的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进行评分的,人员总数量不超过3个且每名委任人员证书数量不超过一个,单个证书的分值不高于2分,总分值不超过6分。”招标要求投标人需要具有建筑安装资质的企业,又如何要求具有生产性企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为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或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那对同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焊工为何又没有要求?建筑安装行业常规对焊工、电工、制冷工等要求有职业资格证书即可,所以应该修改为:焊工、电工、制冷工有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即可,三类人员证书齐全得2分!

答:商务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14、招标文件P16“项目重难点及报价注意事项”第4点为“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分包服务费为工程合同价的 1.5%(含设备价),总包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支付时间节点为:进场支付 50%,竣工验收前付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招标文件“补疑”中总包服务费为“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分包服务费为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工程合同价的3%,总包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支付时间节点为:进场支付50%,竣工验收前付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问题:总包服务费费率前后不一致,请贵司明确。

答: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分包服务费为工程合同价的 1.5%(含设备价),总包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支付时间节点为:进场支付 50%,竣工验收前付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15、招标清单中没有泳池除湿热泵、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新风热回收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电缆,是否由甲方接至这些机组?

答:由总包及供电施工单位施工。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电缆由供电单位施工、泳池除湿热泵、新风热回收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电缆由总包单位施工。

16、招标文件P93主要设备推荐品牌表中“空调动(静) 平衡阀、压差阀、弹簧减振、隔振垫、橡胶软接头”的推荐品牌为“霍尼韦尔、西门子、沃茨”,压力表、温度计的推荐品牌为“霍尼韦尔、西门子、斯派莎克”。

问题1:招标清单中空调静态平衡阀为不锈钢材质,而这些推荐品牌没有不锈钢材质的,建议把“空调动(静) 平衡阀、压差阀”品牌调整为常规阀门品牌;

问题2:“霍尼韦尔、西门子、沃茨”主要做控制阀门,不做弹簧减振、隔振垫、橡胶软接头;“霍尼韦尔、西门子、斯派莎克”做的都是温度或压力传感器,不做常规的压力表和温度计。请贵司复核并调整推荐品牌。

答:空调动(静) 平衡阀、压差阀、弹簧减振、隔振垫、橡胶软接头、压力表、温度计推荐品牌取消。

17、招标文件P94泳池瓷砖的品牌为“诺贝尔(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马可波罗(广东马 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蒙娜丽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东鹏(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上述品牌均为普通瓷砖生厂商,不生产244*119*12mm的泳池砖,建议增加“陶淘、双鸥、绅岚”等专门生产泳池砖的厂家。

答:泳池瓷砖推荐品牌取消。

18、设计图纸中对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的描述为制冷量、制热量等参数,没有规定采用单螺杆机组还是双螺杆机组,但是技术规格书中却要求采用双螺杆机组。因两处地方不符,且满足这样要求的产品品牌不多,是否可以改为满足图纸设计冷、热量参数的要求就即可,不一定需要明确采用单螺杆机组或是双螺杆机组!

答:双螺杆机组。

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1.2条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格 □可调价格。请明确合同价格形式,如采用固定价格,是固定单价还是固定总价?

答:固定总价。

20、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推荐品牌表中一部分有品牌要求;另外有部分如:石英砂过滤器、臭氧反应罐、臭氧发生器、管道混合器、臭氧监测报警仪、水箱、水口等没有品牌规定,是否视为有品牌要求按规定要求,没有品牌的自行选择性。

答:无推荐品牌,投标人自行选择。

2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0.10.4内总承包管理配合费为工程合同总价的1.5%,而招标编制补疑第四点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分包服务费为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工程合同价的3%,是否视为按补疑的3%为准。

答: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分包服务费为工程合同价的 1.5%(含设备价),总包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支付时间节点为:进场支付 50%,竣工验收前付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22、泳池设备安装清单中:热水系统序号97-102和淋浴系统序号130-135内重复出现有参数一样的设备(保温水箱、水箱循环泵、淋浴循环泵、淋浴板式换热器、温控控制系统、气压罐),请问是否为清单错误。

答:按清单执行

23、泳池设备安装清单内UPVC给水管连接形式为热熔连接是否有误,工程中UPVC给水管的连接形式应为胶水粘接。

答:为胶水粘接。

24、提供的招标文件中,参考的控制价清单内有部分设备、材料低于市场成本价,请问投标报价清单的报价除了总价低于控制价外,每项的单价是否也不能高于控制价。

答: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总价。

25、技术评分标准,主要设备品牌技术参数第5-8项中:给水口、溢流回水口、泳道线、溢水沟盖板需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的LD50值不小于20000mg/kgb.wt.4种内容每种1.5分共计6分。据我们所寻找、了解:市场上各大主流、包括进口产品,用于游泳池的池内附件产品诸如此类进水口、溢水口、泳道线、溢水沟盖板没有检测的LD50值的检测报告。我们进一步了解下来这个LD50值检测主要用于医学、药理学,LD50其中文名叫:半数致死量,英文名:median lethal dose 别名:LD50 套用学科:医学 适用领域范围:医学,药理学。半数致死量其定义为:是指能够引起实验动物一半死亡的药物剂量,通常用药物致死计量的对数值表示。

很显然这个LD50不是或者说不适合用来检测泳池内的产品附件,国家也没有相关的要求和条文规范要测这个LD50指标。因此我司认为这个评分项不适合,让人质疑其是否有不合理性、定制性和倾向性,显失招标的公平、公正,请复核。

答:商务评分标准中“主要设备品牌、技术参数”有变更,详见变更部分。

26、投标报价按定稿文件中02提供的清单,投标报价的数量是否全部按清单内的量不能自行修改?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还是最终按实际竣工结算?

答:投标报价的数量按清单内的量不能自行修改。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

27、清单内管道数量偏少,溢流管300规格明显未计入,是否归类为其他单位施工的池底预埋管道范围。

答:清单已计入

28、按照GB37489.3-2019游泳池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要求:水质监控仪需具余氯、浑浊度、PH、ORP等指标,清单内水质监控仪仅需要PH、ORP指标,设备检测指标不全,选型有误请修正。

答:按照GB37489.3-2019执行。

29、根据我司及以往行业内施工经验,泳池空气湿度大且含强腐蚀性的氯离子,清单内泳池区域的风管为镀锌铁皮材质容易被腐蚀,使用寿命不长,是否改用防腐材质的风管,请明确。

答:不做更改

30、清单内只有照明控制系统中有BYJ4mm2线,未见其他系统各用电设备与电控柜之间的电线线缆,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根据01补疑,2AP-XSP1、2AP-XSP2、B1AP1、1AP-LD配电箱进线及到各泳池系统配电柜的出线由总包以及供电施工单位按专项设备施工图施工,泳池各系统电柜到用电设备的电线电缆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投标人考虑

31、清单内未见斜流排风机,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答:根据01补疑,防排烟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故斜流排风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电子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2 业绩要求”现变更为: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室内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分。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

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本项最多仅计取三个业绩,同一业绩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项目经理业绩”现变更为:

项目经理业绩

6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室内游泳池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1.5分。

(2)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

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本项最多仅计取个业绩,同一业绩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5.拟派项目经理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人员”现变更为:

人员

6分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3、拟派施工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或焊接与热切割或制冷与空调作业)的,得2分,满分2分。

注:同一人员不得担任多个岗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主要设备品牌、技术参数”现变更为:

主要设备品牌、技术参数

20分

1、所投石英砂过滤器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且水压试验压力>0.6MPA,保压≥0.5小时的,得2分;

2、所投臭氧发生器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得2分;

3、所投臭氧反应罐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且水压试验压力>0.6MPA,保压≥0.5小时的,得2分;

4、所投管道混合器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CNAS或CMA标识),且水压试验压力>0.6MPA,保压≥0.5小时的,得2分;

5、所投三集一体(多功能)除湿热泵具有杀菌装置及高效净化器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第1-4项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彩页及厂家说明书作为第9项评审依据。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主要设备,考虑项目重难点及质量、进度、安全情况,结合所投产品参数、功能、性能、效率、能耗、安全等方面,对系统功能及整体性能进行综合评分,如毛发聚集器、石英砂过滤器、臭氧发生器、臭氧反应罐、泳池除湿热泵机组、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室外型真空燃气热水机组、LED显示屏、循环式空气源热泵、给水口滤器、溢流回水口滤器、泳道线球滤器、溢水沟盖板等投标人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技术参数及材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秀8<F≤10分,良好6<F≤8分,一般0<F≤6分。

6、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现变更为:

(一)“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并备案后45天;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申请工程款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40%时一次性扣回预付款;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申请预付款之前7天内提交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预付款保函。

(二)按月支付最终审核的完成产值的75%;工程完工、试车验收合格后付至最终审核的完成产值的80%(扣除暂列金);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手续完毕,付至最终审核的完成产值的85%(扣除暂列金)。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最终审核完成后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 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免费质保期满且质量回访合格后返还(无息)。如中标人提供“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 证金保函”的,将支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100%”。

(三)本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执行《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托管流程》。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现变更为:

10.10.2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以下内容进行公示:

(1)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证书注册编号;

(2)项目经理业绩(如有,商务评分业绩):项目名称;

(3)投标人业绩(如有,含资格评审业绩和商务评分业绩):项目名称;

(4)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扫描件(如采用)

2.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投标人的评分情况进行公示,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报价文件评分。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17:30”,现延期到“2022年7月17日17:30”;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11:00”,现延期到“2022年7月28日11:00”;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11:00,现延期到“2022年7月28日11:0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锦绣大道99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51-6262136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2022BFFAZ00897-2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

原项目编号:2022BFFAZ00897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2标段(泳池设备)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AZ00897-2

本项目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锦绣大道99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51-6262136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2022BFFAZ00897-2补疑1.pdf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

项目编号:2022BFFAZ0089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4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7月28日

标段(包)名称: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2标段(泳池设备)

标段(包)编号:2022BFFAZ00897-2

合肥学院游泳馆专项设备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江苏碧源泳池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漕桥工业集中区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壹佰柒拾陆万肆仟柒佰柒拾元捌分(¥11764770.0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合肥市锦绣大道99号

联系人: 李爱鹏

联系方式:0551-6262136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徐林 联系电话:0551-66223921,66223831

公示期: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1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书面形式异议材料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递交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9日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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