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pk190238-01zg
预算金额67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霄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34518309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芯城展示示范中心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编号: APK190238-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芯城展示示范中心项目已由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备[2019]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菁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7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南京霄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芯城展示示范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821.6平方米,无地下室。

2.1.3合同估算价:567.24万元【其中:设计费12万元,施工及采购安装费555.24万元(含暂列金17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19年4月26日;施工开工日期: 2019年5月11日;工程竣工日期: 2019年8月4日。

2.1.5 其他: 本项目属于方案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2.2招标范围: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设计内容同施工内容(水电气及三网,工程承包方需做好配合工作,其他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工程施工[包含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含室外消防)、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幕墙工程、楼宇亮化工程及室外附属道路景观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2)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2019年3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451830993。

5.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A)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 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提供 ①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①②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2)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并提供 ①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①②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并提供 ①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①②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44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65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中:类似业绩的时间的认定依据为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建筑面积认定依据为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B)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5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中:类似业绩的时间的认定依据为中标通知书,类似业绩的建筑面积认定依据为合同,如中标通知书、合同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44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65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中:类似业绩的时间的认定依据为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建筑面积认定依据为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5.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6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9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被红牌、黄牌警示情形的,且在警示期内,将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初步设计文件:2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

一、初步设计文件(满分25分)

1.设计说明书(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2. 总平面设计(满分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4分≤中<1.6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3. 建筑设计(满分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4分≤中<1.6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4. 结构设计(满分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5.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满分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4分≤中<1.6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满分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4分≤中<1.6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7.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满分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8. 经济分析(满分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9.设计深度(满分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64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9分)

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4分≤中<1.6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2.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3.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4.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1.8分≤优≤2分;1.6分≤良<1.8分;1.4分≤中<1.6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5.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6.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7.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0.9分≤优≤1分;0.8分≤良<0.9分;0.7分≤中<0.8分;差,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按照如下人员进行配备:(1)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2)设计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包含注册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暖通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园林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各1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核查,满分2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少一人此项不得分,设计组人员少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

备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其中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机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统一打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初步设计文件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保留2位小数)后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得分,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所有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除外),技术标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3月25日14时10分到 2019年4月1日14时10分为止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和携带的证件要求:

1)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4本次招标未中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

9.5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电子光盘或U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菁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霄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33号中山骏景大厦813、814室

联系人:李晓红

电 话:13451830993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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