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白沙河商业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一标段)二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17/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白沙河商业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一标段)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白沙河商业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以《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盘发改投资【2017】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金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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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青龙村与龙池村交界地块照青路西侧,东白沙河水库东岸。
2.2 建设规模:项目净用地面积约86997.33㎡。预计总建筑面积约25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17万㎡,地下建筑面积约6万㎡(具体按照批准的规划条件执行)。总投资约24.09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44485.39万元(具体投资规模以实际批复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A1地块):项目净用地面积约52367.89㎡。预计总建筑面积约19.88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17万㎡,地下建筑面积约4.71万㎡(具体按照批准的规划条件执行)。总投资约19.62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1.77亿元(具体投资规模以实际批复为准)。 二标段(A2地块):项目净用地面积约34629.44㎡。预计总建筑面积约4.64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46万㎡,地下建筑面积约1.18万㎡(具体按照批准的规划条件执行)。总投资约4.47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68亿元(具体投资规模以实际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白沙河商业中心项目,包含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具体造价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及配合审计单位完成相关工作等。 2.5服务周期: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服从招标人的服务周期安排,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编制)成果文件。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规范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本项目分为一、二标段。二标段的中标人可参加一标段的投标但最终不参与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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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报告。)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至今承担过 3个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总投资在4亿元及以上的房建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2年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总投资在4亿元及以上的房建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提供相关证书(注册证、职称证)及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3.5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注册证、职称证)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3.6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少于8人,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的不得低于5人,且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驻场专业人员不得低于3名,均为本单位人员,且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均须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3.7履约情况: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8投标人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9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投标企业须自行到检察机关查询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记录,包含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提交原件。同时,中标人应按《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0省外企业要求: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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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10-16 16:23 至 2017-10-2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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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11-09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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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mggz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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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昆明金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5楼 联 系 人: 任工 招标人电话:0871-656382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邮 编: 650000 电 话: 0871-68375449-605 传 真: 0871-68375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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