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城三期续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3-02-09 12:3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安防城三期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防城三期续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09-330602-04-01-85355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滨海新区飞悦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绍兴滨海新区飞悦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安防城地块东南角。
2.2 建设规模:三期续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92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741㎡,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2517㎡,建设内容包括市场15#-18#楼、综合楼1号楼、综合楼2号楼、地下停车场、场外绿化环境提升等完成续建。项目总投资约24762.27万元,招标估算价:约17900万元,具体以审定后的预算为准。本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主要为续建工程,包括建筑内部墙面抹灰、装修、机电安装、加固、原幕墙拆除、新幕墙安装、场外绿化景观、场外市政管道、场外市政道路等,其中幕墙工程面积约34500㎡,机电安装工程金额约4900万。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标底。
2.4工程类别:/ 。
2.5 计划工期: 450 日历天(以施工许可证办出之日起计算)。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为准)的公共建筑施工项目。
注: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但不包括商住楼、仓储物流。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4)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直辖市)或地级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该业绩基本信息查询截图,若该业绩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须提供该工程业绩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若以上资料还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项目规模和特征(如:建筑面积等),还须提供相应项目发包人或工程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提供的注册证书为电子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3.2企业需要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 。
3.3.3企业在 / 年/ 月 / 日前与/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五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02 月 10 日 08:30 时至2023年 02 月 16 日 17:00 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伍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 02 月 27 日 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6232511450399129;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3110810044511703671 ;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5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3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336室(延安东路660号)。(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越城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越城区政府网、 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区飞悦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滨海新区马欢路398号 地 址: 绍兴市环城西路396#5号
联系人:许梁 联系人:李国虎、金伟城
电话:0575-88130189 电话:13867518936
招标人(盖章):绍兴滨海新区飞悦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