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庐江县盛桥镇东岳村叶屋等8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金额
447.2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anngz00469-2
预算金额10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17355181755
中标联系人夏维伟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庐江县盛桥镇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印发庐江县“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任务的通知 项目审批单位: 庐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部门: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1-08-30 15:08:04
公告正文

庐江县盛桥镇东岳村叶屋等8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盛桥镇东岳村叶屋等8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印发庐江县“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任务的通知/庐人居组【2021】1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盛桥镇东岳村叶屋等8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NNGZ00469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NNGZ00469-1,2021ANNGZ00469-2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盛桥镇境内(其中一标段为东岳村叶屋、斗李、柏元、王前、许桥村塘头村民组等5个自然村;二标段为神墩村小闸、刘田、许桥村塔寺村民组等3个自然村)

2.6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庄小路、景观小品、生态小塘、小微公(菜)园、巷口小灯等配套设施建设,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图纸设计、图纸审查答复、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1050万元(其中一标段为520万元,二标段为530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一、二标段均相同)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9日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0551-68110066。

4.3 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4日9时00分(同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4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http://ggzy.hef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庐江县盛桥镇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65431829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世纪大道272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51-82551025/17355181755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电话:0551-68110066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话:0551-87377717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官网: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313/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收款人账号:121500010400206910000001666

收款人地址:中国农业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2071038001797573

收款人地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34001777309052502004-25738

收款人地址: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6578

收款人地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收款人账号:121500010400206910000001692

收款人地址:中国农业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2071038001798076

收款人地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34001777309052502004-25743

收款人地址: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人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6583

收款人地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庐江县盛桥镇东岳村叶屋等8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盛桥镇东岳村叶屋等8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1标段

项目编号:2021ANNGZ00469-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3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9月24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映辉交通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冶父山镇冶父山社区 1 幢

投标报价:肆佰肆拾叁万伍仟伍佰柒拾壹元贰角叁分(¥4435571.23元)

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

项目经理:夏维伟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81898796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睿贤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安乐路 88 号 A-419 室

投标报价:肆佰肆拾叁万伍仟伍佰柒拾壹元贰角伍分(¥4435571.25元)

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

项目经理:孙云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81896833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庐江县盛桥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96543182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世纪大道272号

项目负责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1-82551025/17355181755

公示期: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东岳村1标段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东岳村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docx 东岳村中标候选人信息.docx

庐江县盛桥镇东岳村叶屋等8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盛桥镇东岳村叶屋等8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2标段

项目编号:2021ANNGZ00469-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3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9月24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十里墩镇军二路

投标报价:肆佰肆拾柒万贰仟壹佰玖拾元肆角玖分(¥4472190.49元)

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

项目经理:钱之水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82196988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徽源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古城镇孙湾村坝头队

投标报价:肆佰肆拾柒万贰仟壹佰玖拾元伍角捌分(¥4472190.58元)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项目经理:方旭瑞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31456495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庐江县盛桥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96543182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世纪大道272号

项目负责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1-82551025/17355181755

公示期: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东岳村2标段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东岳村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docx 东岳村2标段中标候选人信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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