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荆州市中医医院本部及各分部医用瓶装气体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荆州市中医医院本部及各分部医用瓶装气体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QZBZC<2024>101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荆州市中医医院本部及各分部医用瓶装气体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万元,招标人为荆州市中医医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荆州市中医医院本部及各分部医用瓶装气体的采购(详
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
体:否;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微企业: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类型:中小微企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荆州市中医医院本部及各分部医用瓶装气体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荆州市中医医院本部及各分部医用瓶装气体的采购)的投标入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荆州市沙市区江汉路58号新时代大厦602室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荆州市中医医院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州市中医医院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江津东路172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716-86193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荆州市沙市区江汉路58号新时代大厦602室
联系人: 陈艺新、张越同、刘星宇
电 话: 0716-8261520
电子邮件: hbqq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荆州市中医医院本部及各分部医用瓶装
气体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QZBZC<2024>1017
项目名称:荆州市中医医院本部及各分部医用瓶装气体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万元/年(人民币)
最高限价:11万元/年(人民币)
采购需求:荆州市中医医院本部及各分部医用瓶装气体的采购
序号 | 气体名称 | 容器规 格 | 容量 | 纯度 | 单 位 | 单价最 高限价 (元) | 执行标准 |
1 | 瓶装医用氧(10L) | 15MPa | 10L | ≥ 99. 5% | 瓶 | 35 | 《中国药典》2020版 |
2 | 瓶装医用氧(40L) | 15MPa | 40L | ≥ 99. 5% | 瓶 | 55 | 《中国药典》2020版 |
3 | (净化)乙炔 | 2. 5MPa | 40L | ≥99. 5% | 瓶 | 350 | GB/T12058-2006 |
4 | 二氧化碳 | 12. 5MPa | 40L | ≥99. 9% | 瓶 | 90 | GB/T6052—-2011 |
5 | 乙炔 | 2.5MPa | 40L | ≥98% | 瓶 | 90 | GB/T6052--2011 |
6 | 氮气 | 15MPa | 40L | ≥99. 99% | 瓶 | 85 | GB/T8979-2008 |
7 | 高纯氮 | 15MPa | 40L | ≥99.999% | 瓶 | 280 | GB/T8979-2008 |
8 | 氩气 | 15MPa | 40L | ≥99.99% | 瓶 | 90 | GB/4842-2015 |
9 | 高纯 | 15MPa | 40L | ≥99.999% | 瓶 | 340 | GB/4842-2015 |
10 | 标准气 | 10MPa | 8L | 三元混 | 瓶 | 500 | C05. 03% 0215.86% N279.11% |
11 | 液态医用氧 | 1. 4MPa | 210L | ≥ 99. 5% | 罐 | 1300 | 《中国药典》2020版 |
(注:核心产品为瓶装医用氧(40L)
1.供应商需对以上项目内容整体响应,如缺项漏项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采购人将根据具体采购数量按成交供应商的单价据实结算。
3. 报价方式:按单价报价,报价应包含有关的一切费用,即“交钥匙价”
4.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文
件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对中小微企业类型: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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