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征集征集公告
金额
5.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2114812024000012
预算金额5.00元
招标联系人林旭明0429-58150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汉翔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征集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辽宁汉翔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委托,拟对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征集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联系人:林旭明

3.联系方式:0429-5815008

4.联系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征集

2.征集项目编号:K2114812024000012

3.征集项目简介:兴城市住房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名称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征集 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征集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5.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征集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工程咨询行业管理”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中;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咨信证书且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等;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9月04日 2024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1:59:59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三)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征集人: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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