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昆街道海思村康体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6月15日,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海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在温州市海经区灵昆街道海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室主持召开“灵昆街道海思村康体中心建设工程(20221006(表00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在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海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施工单位温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浙江永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温州华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会议成立的验收组通过现场核查、质询、讨论和资料审查后,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2023年6月16日,验收成果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3年7月26日,向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经核实,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符合要求,报备资料齐全并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26日
联 系 人:邹慧慧
联系电话:0577-88078459
通信地址:温州海经区管委会发展大楼1号楼912室
附件:灵昆街道海思村康体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
2023年7月26日
2023年6月16日,验收成果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3年7月26日,向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经核实,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符合要求,报备资料齐全并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26日
联 系 人:邹慧慧
联系电话:0577-88078459
通信地址:温州海经区管委会发展大楼1号楼912室
附件:灵昆街道海思村康体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资规住建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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