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二次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就2024年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二次询价)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请贵司在2024年7月2日(星期二)9:00前(报价截止时间)根据本函相关要求进行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文件。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
二、项目概况
2024年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投保车辆的投保险种和保额详见附件1:《车辆保险信息表》,具体投保险种和保额最终以委托单位确认为准,委托单位不保证中选单位业务量,采购预算金额¥98831.47元,按实结算。
三、采购内容
1、综合商业保险折扣系数表(上限)
2、实际支付的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保费金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商业车险费率基准(基准保费)×合同折扣系数上限(合同折扣系数=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中选折扣率
3、中选单位对项目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包括依法代收车船税)须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以最新版本为准)的统一规定执行。
4、合同实际总价包括:本项目所有车辆的保险费、人工费、交通费、联络费、各种税费(含车船税)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可以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四、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保日期见附件1:《车辆保险信息表》(最终以委托单位确认为准)。
五、服务要求
(一)保险险种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等,投保车辆的投保险种和保额详见附件1:《车辆保险信息表》(《车辆保险信息表》仅供参考,具体投保险种和保额最终以委托单位确认为准)。
(二)保险定价要求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中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统一基础费率,并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统一平台进行定价,根据每台投保车辆往年出险次数核定NCD等级,给予投保人最大优惠。
(三)代收车船税要求
根据《广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保险机构应当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依法代收车船税,中选单位需对全部车辆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四)经营业务管理基本要求
1.保单受理及退保:
(1)保单受理及退保手续简单方便。
(2)保费从投保人帐户划出当日即可出保单,具体操作程序可与投保人协商处理。
(3)保险人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30日前通知投保人,并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
(4)如遇投保范围内的客户要求退保,保险人也应及时上门服务,其退保保费应以天为单位计算退回。
2.事故报案:
(1)保险人须设立专用服务平台及专用服务热线。为客户提供预约、咨询、报案、救助、投诉等全方位的快速便捷服务,并指定专人受理投保业务,确定出险报案业务员。设有24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电话,可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专人受理理赔报案等,以提升车险服务质量,保证被保险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2)被保险人因不可抗拒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应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
3.道路救援:
(1)如被保险人需要,保险人可提供救援服务,包括接电、紧急送油、加水、更换轮胎、现场抢修、拖车牵引等服务;对于以上服务,保险人应免收人工费和出车费,如发生部件更换则按成本价收取配件或耗材费用。
(2)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求救需求后,救援地点在市区范围内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救援地点较偏远的,应在90分钟内到达现场。
(3)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因事故投保车辆无法行驶的,如保险人无法或不能及时提供拖车服务,被保险人可寻求其他途径救援。保险人应接受被保险人提供的施救发票给予付款,施救费用按照物价和公安部门的相关标准执行。
4.车辆修理:
(1)要求被保险人的公务车必须在顺德区内具有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特种车辆或在外地维修情形除外)。
(2)被保险人维修受损车辆,应在具有维修服务资质企业中自由选择最合适的维修企业,保险人必须予以配合,不得有拒绝推诿行为,未征得车主同意,不得擅自指定其他维修企业。
(3)对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车损,被保险人可通过授权,委托修理厂全权代办有关索赔手续。
(4)若维修企业评估的维修费用与保险人核定的定损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保险人和维修企业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属地具有乙级或以上车损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核价鉴证,其评估鉴证结果双方都要服从执行,所发生的评估费用由双方对半分摊(车物损失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除外)。
(5)受损车辆的维修以修复为原则,但涉及车辆行车安全的关键零部件(如:刹车系统、转向系统),保险人应同意予以更换。受损车辆更换零部件应为主厂件、原配件。
5.其他增值服务:
(1)建立投诉制度、设立投诉受理电话,专人负责受理各投保人的各类保险投诉。
(2)客户回访服务,收集客户反馈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车辆出险定损定责服务要求
1.现场查勘:
(1)限时查勘: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后,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到达现场:
1)市区范围内,25分钟内到达现场查勘,2小时内到修理厂定损完毕;
2)市郊区域,80分钟内到达现场查勘,3小时内到修理厂定损完毕;
3)顺德区外地区出险可委托当地投标人查勘,遇重大事故或客户要求应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处理。
(2)如保险人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3)对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勘察的案件,可凭据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进行索赔。
2.定责定损:
(1)投保车辆在执行公务期间发生的任何事件均不属于免赔范围。
(2)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定损:
1)对于常见车型的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定损;预估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3万元(含3万元),应在2个工作日内定损;预估损失金额在人民币3万(不包括3万元)-10万元以上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定损。
2)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应会同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5个工作日内定损。
(3)凡估损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赔案,在事故处理和举证齐全需较长时间的情况下,在未结案前,可由被保险人提出申请,给予预付赔款。
(4)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
(5)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
(六)理赔服务要求
1.索赔材料递交:
(1)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或材料。若保险人在接到索赔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2)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2.支付赔款时效:
对于被保险人提供了完整的索赔材料后,保险人应按以下时限要求支付赔款:
(1)对于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结案;
(2)对于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3万元,应在2个工作日内结案;
(3)对于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3万-10万元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结案;
(4)对于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应在8个工作日内结案。
(七)其他内容说明
1.附件1所列车辆数量仅供参考,费用按实结算,委托单位无法保证中选单位获得的实际业务量。服务期内如出现政策性因素变化,如机构改革、重组合并等,可能导致车辆所有人变更,委托单位增减,车辆数量增减等情况,中选单位无条件接受委托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作出的增减。
2.委托单位指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投保车辆包括以委托单位作所有人名下的车辆及通过租(借)方式纳入委托单位日常使用管理的车辆。
六、评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一名中选单位,若两家或以上单位的合同折扣系数及折扣率相同时且最低时,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七、报价资料清单
(一)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二) 报价单位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
(三)项目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
八、其他说明
1.其余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九、采购单位: 采购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1:车辆保险信息表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
二、项目概况
2024年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投保车辆的投保险种和保额详见附件1:《车辆保险信息表》,具体投保险种和保额最终以委托单位确认为准,委托单位不保证中选单位业务量,采购预算金额¥98831.47元,按实结算。
三、采购内容
1、综合商业保险折扣系数表(上限)
序号 | NCD等级 | NCD系数 | 自主定价系数 | 合同折扣系数(上限) |
1 | -4 | 0.5 | 0.65 | 0.325 |
2 | -3 | 0.6 | 0.39 | |
3 | -2 | 0.7 | 0.455 | |
4 | -1 | 0.8 | 0.52 | |
5 | 0 | 1 | 0.65 | |
6 | 1 | 1.2 | 0.78 | |
7 | 2 | 1.4 | 0.91 | |
8 | 3 | 1.6 | 1.04 | |
9 | 4 | 1.8 | 1.17 | |
10 | 5 | 2 | 1.3 |
2、实际支付的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保费金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商业车险费率基准(基准保费)×合同折扣系数上限(合同折扣系数=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中选折扣率
3、中选单位对项目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包括依法代收车船税)须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以最新版本为准)的统一规定执行。
4、合同实际总价包括:本项目所有车辆的保险费、人工费、交通费、联络费、各种税费(含车船税)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可以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四、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保日期见附件1:《车辆保险信息表》(最终以委托单位确认为准)。
五、服务要求
(一)保险险种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等,投保车辆的投保险种和保额详见附件1:《车辆保险信息表》(《车辆保险信息表》仅供参考,具体投保险种和保额最终以委托单位确认为准)。
(二)保险定价要求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中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统一基础费率,并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统一平台进行定价,根据每台投保车辆往年出险次数核定NCD等级,给予投保人最大优惠。
(三)代收车船税要求
根据《广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保险机构应当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依法代收车船税,中选单位需对全部车辆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四)经营业务管理基本要求
1.保单受理及退保:
(1)保单受理及退保手续简单方便。
(2)保费从投保人帐户划出当日即可出保单,具体操作程序可与投保人协商处理。
(3)保险人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30日前通知投保人,并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
(4)如遇投保范围内的客户要求退保,保险人也应及时上门服务,其退保保费应以天为单位计算退回。
2.事故报案:
(1)保险人须设立专用服务平台及专用服务热线。为客户提供预约、咨询、报案、救助、投诉等全方位的快速便捷服务,并指定专人受理投保业务,确定出险报案业务员。设有24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电话,可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专人受理理赔报案等,以提升车险服务质量,保证被保险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2)被保险人因不可抗拒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应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
3.道路救援:
(1)如被保险人需要,保险人可提供救援服务,包括接电、紧急送油、加水、更换轮胎、现场抢修、拖车牵引等服务;对于以上服务,保险人应免收人工费和出车费,如发生部件更换则按成本价收取配件或耗材费用。
(2)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求救需求后,救援地点在市区范围内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救援地点较偏远的,应在90分钟内到达现场。
(3)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因事故投保车辆无法行驶的,如保险人无法或不能及时提供拖车服务,被保险人可寻求其他途径救援。保险人应接受被保险人提供的施救发票给予付款,施救费用按照物价和公安部门的相关标准执行。
4.车辆修理:
(1)要求被保险人的公务车必须在顺德区内具有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特种车辆或在外地维修情形除外)。
(2)被保险人维修受损车辆,应在具有维修服务资质企业中自由选择最合适的维修企业,保险人必须予以配合,不得有拒绝推诿行为,未征得车主同意,不得擅自指定其他维修企业。
(3)对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车损,被保险人可通过授权,委托修理厂全权代办有关索赔手续。
(4)若维修企业评估的维修费用与保险人核定的定损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保险人和维修企业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属地具有乙级或以上车损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核价鉴证,其评估鉴证结果双方都要服从执行,所发生的评估费用由双方对半分摊(车物损失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除外)。
(5)受损车辆的维修以修复为原则,但涉及车辆行车安全的关键零部件(如:刹车系统、转向系统),保险人应同意予以更换。受损车辆更换零部件应为主厂件、原配件。
5.其他增值服务:
(1)建立投诉制度、设立投诉受理电话,专人负责受理各投保人的各类保险投诉。
(2)客户回访服务,收集客户反馈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车辆出险定损定责服务要求
1.现场查勘:
(1)限时查勘: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后,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到达现场:
1)市区范围内,25分钟内到达现场查勘,2小时内到修理厂定损完毕;
2)市郊区域,80分钟内到达现场查勘,3小时内到修理厂定损完毕;
3)顺德区外地区出险可委托当地投标人查勘,遇重大事故或客户要求应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处理。
(2)如保险人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3)对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勘察的案件,可凭据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进行索赔。
2.定责定损:
(1)投保车辆在执行公务期间发生的任何事件均不属于免赔范围。
(2)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定损:
1)对于常见车型的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定损;预估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3万元(含3万元),应在2个工作日内定损;预估损失金额在人民币3万(不包括3万元)-10万元以上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定损。
2)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应会同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5个工作日内定损。
(3)凡估损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赔案,在事故处理和举证齐全需较长时间的情况下,在未结案前,可由被保险人提出申请,给予预付赔款。
(4)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
(5)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
(六)理赔服务要求
1.索赔材料递交:
(1)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或材料。若保险人在接到索赔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2)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2.支付赔款时效:
对于被保险人提供了完整的索赔材料后,保险人应按以下时限要求支付赔款:
(1)对于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结案;
(2)对于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3万元,应在2个工作日内结案;
(3)对于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3万-10万元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结案;
(4)对于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应在8个工作日内结案。
(七)其他内容说明
1.附件1所列车辆数量仅供参考,费用按实结算,委托单位无法保证中选单位获得的实际业务量。服务期内如出现政策性因素变化,如机构改革、重组合并等,可能导致车辆所有人变更,委托单位增减,车辆数量增减等情况,中选单位无条件接受委托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作出的增减。
2.委托单位指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投保车辆包括以委托单位作所有人名下的车辆及通过租(借)方式纳入委托单位日常使用管理的车辆。
六、评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一名中选单位,若两家或以上单位的合同折扣系数及折扣率相同时且最低时,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七、报价资料清单
(一)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二) 报价单位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
(三)项目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
八、其他说明
1.其余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九、采购单位: 采购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1:车辆保险信息表
序号 | 车辆所属公司 | 车牌号码 | 品牌 | 型号 | 核定载质量(吨)/核定载人(人) | 注册日期 | 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元) | 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元/座) | 机动车损失保险 | 不计免赔责任险 | 交强险 | 交通出行意外伤害保险 | 车船税 | 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
1 | 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粤EDP329 | 五菱牌 | 1029SBFA | 5 | 2013/8/30 | 200万元 | 1万元 | 全部车辆均购买,覆盖该车辆所对应购买的险种 | 全部车辆均购买,覆盖该车辆所对应购买的险种 | 全部辆均购买,保额按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 50万元 | 全部车辆均按国家标准或规定购买 | 全部车辆均购买 |
2 | 粤X592A0 | 五十铃牌 | 五十铃 QL5040XXY3FAR/LWLNKR3A9GL050429 | 5 | 2016/5/19 | |||||||||
3 | 粤EU1X50 | 尼桑牌 | 尼桑ZN1033U2G4 | 5 | 2012/9/4 | |||||||||
4 | 粤EDP331 | 尼桑牌 | 尼桑ZN1033U2G4 | 5 | 2010/11/26 | |||||||||
5 | 粤ER3S62 | 东风牌 | ZN1023U2N4 | 5 | 2012/11/28 | |||||||||
6 | 粤X593A0 | 五菱牌 | 五菱牌 荣光 LZW1029SBCYA /LZWCBAGA8F7175279 | 5 | 2016/5/19 | |||||||||
7 | 粤E14705 | 一汽丰田柯斯达 | 一汽丰田柯斯达TRB53L-ZCMEK(20) | 20 | 2011/7/6 | |||||||||
8 | 粤E-FM817 | 丰田牌 | 丰田牌GTM648θGSL | 7 | 2011/9/8 | |||||||||
9 | 粤E-KH251 | 别克牌 | 别克牌SGM6521ATA | 7 | 2011/12/2 | |||||||||
10 | 粤E-ED351 | 大众牌 | 大众牌FV7187TFATG | 5 | 2011/10/31 | |||||||||
11 | 粤E-J787W | 天籁牌 | 天籁牌EQ72θ3BA | 5 | 2007/6/7 | |||||||||
12 | 粤E-VC563 | 途安Touran牌 | 途安Touran牌SVW644θFBi | 5 | 2007/7/19 | |||||||||
13 | 粤E-4QC13 | 传祺牌 | 传祺牌GAC6510M1K6 | 7 | 2020/7/31 | |||||||||
14 | 粤E-U4X91 | 尼桑牌 | 尼桑牌ZN1034U2G5 | 5 | 2015/10/29 | |||||||||
15 | 粤EMT943 | 别克牌 | 别克牌SGM6512 GL8 | 7 | 2006/4/27 | |||||||||
16 | 粤EF72M0 | 别克牌 | 别克牌SGM6531UAAF | 7 | 2018/9/20 | |||||||||
17 | 粤E412NC | 传祺牌 | 传祺牌GAC6470ECW6A | 5 | 2024/4/18 | |||||||||
18 | 粤EJ270Y | 传祺牌 | 传祺牌GAC6470ECW6A | 5 | 2024/4/18 | |||||||||
19 | 粤E154EB | 传祺牌 | 传祺牌GAC6470ECW6A | 5 | 2024/4/18 | |||||||||
20 | 粤E8EE42 | 本田牌 | 本田牌GHA7151AAC6A | 5 | 2024/4/18 | |||||||||
21 | 粤E029ME | 本田牌 | 本田牌GHA7151AAC6A | 5 | 2024/4/18 | |||||||||
22 | 粤EFH1817 | 传祺牌 | 传祺牌GAC6491CHEVKCA6A | 7 | 2024/4/16 | |||||||||
23 | 粤EQ00F7 | 丰田牌 | 丰田牌GTM7182LHEVBR | 5 | 2023/6/6 | |||||||||
24 | 粤EQ93R3 | 丰田牌 | 丰田牌GTM7182LHEVBR | 5 | 2023/6/6 | |||||||||
25 | 粤EQ57E8 | 丰田牌 | 丰田牌GTM7182LHEVBR | 5 | 2023/6/6 | |||||||||
26 | 粤EQ21F2 | 丰田牌 | 丰田牌GTM7182LHEVBR | 5 | 2023/6/6 | |||||||||
27 | 粤EQ12N1 | 传祺牌 | 传祺牌GAC6510MDA6C | 7 | 2023/6/7 | |||||||||
28 | 粤EQ62X7 | 传祺牌 | 传祺牌GAC6510MDA6C | 7 | 202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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