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扬线通吕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二甲大桥TLTZ-EJDQ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奚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天豪138146622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通扬线通吕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二甲大桥TLTZ-EJDQ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17: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通扬线通吕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二甲大桥TLTZ-EJDQ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0]128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建许字[2021]00040号批准,项目业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拟建二甲大桥位于通州区,原桥为预应力砼连续梁桥,位于X030县道,主桥跨径50m,桥面宽8m,通航孔净宽43.2m,净高5m,不能满足III级航道通航要求,现考虑原位改建。

项目为二级公路,起点与S335平面交叉,起点桩号为K0+754.223,沿现状老路向南延伸,上跨通吕运河后,终点接现状老路,终点桩号为K1+320,路线全长0.566km。

拟建二甲大桥,主桥为下承式钢管砼系杆拱桥,引桥采用空心板,孔跨布置为(4×20)+95+(6×20)m,桥梁全长301.36m,主桥全宽16.8m(不含系杆宽度),引桥全宽16.5m。

同时,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本次拟新建一临时便桥保通。新建钢便桥分主桥和引桥两部分,主桥为下承式加强型单层4排200型贝雷梁,引桥为上承式单层3排321型贝雷梁,桥梁跨径组成为(4×21)+(1×48.768)+(4×21)m。

建安费约6500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通扬线通吕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二甲大桥施工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TLTZ-EJDQ标段。

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桥梁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安设施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桥位处航道护岸工程、临时钢便桥工程、老桥拆除和所有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2.3工程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2年。

2.4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确保创建市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争创省级及以上“品质工程”示范项目。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确保创建市级“示范工地”,争创省级及以上“示范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其中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跨跨径不低于80米的跨河(江、海)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无法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任职承诺)。

d、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近3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或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投标人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获奖情况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70号

邮编:226300

电话:0513-86101589

联系人:奚健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中心3号楼802室

电话:13814662273周天豪17361879483(陈小龙)

联系人:周天豪、陈小龙

Email:1436006986@qq.com 

8.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2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321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3211030,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3321930,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856-463-718,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开标会议;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5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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