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平镇月举村停车场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48.3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39万元
招标公司平潭县苏平镇月举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杨书记138526373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潭阳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工186591965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苏平镇月举村停车场工程(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 苏平镇月举村停车场工程(重新招标)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福建省云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鸿蕴建设有限公司、闽腾华建工(福建)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平镇月举村停车场工程(重新招标)(项目名称) 已由 平潭县苏平镇月举村村民委员会 以 村民代表大会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县苏平镇月举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村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平潭县苏平镇月举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潭阳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平潭县苏平镇月举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现浇混凝土路面、石砌挡土墙、安装检查井等等。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苏平镇月举村停车场工程(重新招标)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83915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若投标人为“台湾工程建设企业”须具备乙等资质综合营造业资质;②若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备案或职业资格采信的人员,具体以岚综管综[2019]200号文要求为准;③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④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⑤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⑥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25日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县竹园小区二期20号楼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圆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8月5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平潭县竹园小区二期20号楼303室。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回执证明等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 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平潭县苏平镇月举村村民委员会村部公示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县苏平镇月举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平潭县苏平镇月举村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852637377 ,传真: /
联系人: 杨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潭阳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县竹园小区二期20号楼303室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944346006@qq.com
电话: 18659196596 ,传真: /
联系人: 郑工
开标地点:平潭县竹园小区二期20号楼303室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7-24 16: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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