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彩砖铺设粉刷文化墙新建边沟维修路边沟新建门前涵洞栽植风景树电子备份文件加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第页共页建设临时用地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工器具校核维护保养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警告安全生产巡查专项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把关安全资料安全检查记录临时医疗站药物医务人员急救担架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永久工程卫生设备专业检查消灭白蚁鼠害蚊蝇膳宿条件生活环境生活供水系统饮用及其他目的用水供电炊具防火灭火设备供热与供冷系统家具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施工临时设施施工材料施工机具硬化处理大气污染工作混凝土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施工设备垃圾临时工程物品冬季供暖阻燃防水油布临时仓库给排水管道照明电线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镙钉消防通道开挖支护截水降水灌浆衬砌挡护结构排水系统水土资源保护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循环使用修补水土保护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工作面移交制度责任赔偿制度临时保护设施地下设施施工生产用水生活用水运行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排污口接入临时沉淀池化粪池地表水体地下水体冲刷池密闭车厢对车厢进行必要的覆盖工程设备安全施工措施费仓储二次搬运脚手架临时用水驻厂监造序号审查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及措施场内道路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场内交通交通运输工程照管半成品保护基准线测量放线电气管线给排水设施配套工程采暖期供冷期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321-00092
预算金额71.96万元
招标公司台安县桑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张涛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立辉0412-46512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台安县桑林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台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01日 00: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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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总工会办公楼北门),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2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线上获取 | ||
预算金额 | ¥71.9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立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42218113 | ||
采购单位 | 台安县桑林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台安县桑林镇中心街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2-46512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正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台安县繁荣北街49号后楼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42218113 | ||
附件: | |||
附件1 | 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doc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doc |
项目编号:JH22-210321-00092项目(桑林镇魏家村)项目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采购文件工程类竞争性磋商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2目录日期:2022年9月16日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正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台安县桑林镇人民政府备案编号:TZCG2022052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四、响应文件15三、采购文件14二、总则12一、供应商须知表6第一章供应商须知6
第五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97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96第三章采购需求73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5八、确定成交22六、磋商及评审18
项目概况采购公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06附件3103附件2102附件1101
预算金额:人民币7196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项目编号:JH22-210321-00092一、项目基本情况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7日,共30日历天。采购需求: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施工,包括彩砖铺设、粉刷文化墙、新建边沟、维修路边沟、新建门前涵洞、栽植风景树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人民币718684.31元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9月16日8时00分至2022年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4)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开启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截止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方式:线上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八、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总工会办公楼北门)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lzf4651202@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1、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九、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张涛0412-4651206地址:台安县名称:台安县桑林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十、联系方式
账户名称:辽宁正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支行邮箱地址:lnzy_zb@163.com联系方式:彭立辉13842218113地址:台安县繁荣北街49号后楼2层名称:辽宁正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供应商须知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3842218113项目联系人:彭立辉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7200000007095863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台安县桑林镇人民政府地 址:台安县联系人:张涛电 话:0412-4651206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正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台安县繁荣北街49号后楼2层联系人:彭立辉电 话:13842218113邮 箱:lnzy_zb@163.com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详见采购公告。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人民币7196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718684.31元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4000元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台安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 账 号:92100501004226888810000(行号:403223100023) 4、纸质保函邮寄地址: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总工会办公楼北门),收件人:吕建13591590555/田洋15998010270。(如供应商采用纸质保函,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保函原件邮寄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快递包封应体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到达视为无效;如供应商采用电子保函,可忽略本项。)5、保证金退还方式:由台安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直接退还至供应商基本户6、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12-4951133/153049128877、其它: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以简写,但应保证可以与其他项目区分开。(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lzf4651202@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后,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4份(正本1份,副本3份)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lzf4651202@163.com)供应商应确保电子备份文件已加密,并于电子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出现以上问题,供应商自行负责,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20.1 | 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 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总工会办公楼北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未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任何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电子化招投标流程参与本次磋商会议的各个环节。本次磋商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直播,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并在磋商会议开始前10分钟进入会议同时修改名称为供应商名称,参会过程中,未经代理机构允许,不得私自开启语音和屏幕共享。腾讯会议内容如下:项目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会议号:340 459 315 会议密码:123456 |
21.2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 人。 |
28.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30.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3名 |
32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名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36.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额的7%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注:合同签订前,按照台安县相关政策以及采购人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
3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9196元、造价咨询服务费4800元支付形式: 电汇、转账 支付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 |
40.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 辽宁正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彭立辉 联系电话: 13842218113 通讯地址: 台安县繁荣北街49号后楼2层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41 | 重要说明事项 |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本项目的采购流程完全依托于辽宁省政府采购平台,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中标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用于存档。2.供应商应在解密开始后的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设备、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的账号以及CA认证等设备。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 30 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 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7.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
42 | 电子备份文件加密方法 | 流程说明:1.供应商制作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备份文件,保存退出,右键点击,选择“添加到压缩文件”;2.单击右下角“设置密码”,设置密码后确认即可形成加密文件;3.供应商须保证联系方式通畅,会议中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供应商应随时提供密码。 |
★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语言文字★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5.磋商费用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三、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采购公告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8.采购文件组成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工程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2.2供应商应按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填写。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工程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响应报价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
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磋商保证金12.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2.4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响应总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4.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
★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响应有效期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20.磋商会议六、磋商及评审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资格审查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组建磋商小组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4.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4.响应文件的澄清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4.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5.3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5.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磋商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6.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6.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6.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6.最后报价25.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7.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27.响应无效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7.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8.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8.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28.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8.比较与评价(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29.终止本次磋商28.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0.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0.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0.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0.1除第33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0.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本须知26.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2条。32.确定成交供应商八、确定成交3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1.保密原则
★35.签订合同3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4.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3.采购任务取消
36.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6.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6.履约保证金3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5.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3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8.廉洁自律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采购代理服务费36.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0.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4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0.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人员回避
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1.履约验收40.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0.3条。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1 |
2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2 |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6 | 项目经理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7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 3 |
8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 | 4 |
9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5 |
10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11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12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6 |
13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7 |
14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
15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
……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响应函 | 8 |
2 | 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
3 | 报价一览表 | 9 |
4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0 |
5 | 施工组织设计 | 11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2 |
7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3 |
9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14 |
2 | 项目管理机构 | 15 |
3 |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16 |
4 |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17 |
5 | 荣誉、信誉 | |
6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7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8 |
8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9 |
...... |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格式1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
目录格式2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响应包号:第包
……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3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格式4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工作单位: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5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格式8日期:
(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
格式9日期: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10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磋商首次报价 | 人民币:小写 ,大写 | |||
最终报价 | 最后报价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中填报 | |||
工期 | (日历日) | |||
质量标准 | ||||
项目经理 | 姓 名 | 专 业 | 级 别 | 证 号 |
项目经理 |
年月日供应商:(单位盖章)响应总价工程响应总价封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响应总价(小写):工程名称:采购人:响应总价工程响应总价扉页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建设项目响应报价汇总表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盖章)(大写):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 | 安全施工费 | 规费 |
合计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单位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单项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 | 安全施工费 | 规费 |
合计 |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2 | 措施项目费 | |||
2.1 | 其中: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 | |||
3 | 其他项目费 | |||
4 | 规费 | |||
5 | 安全施工措施费 | |||
6 | 实名制管理费用 | |||
7 | 税前工程造价合计 | |||
8 | 人工费动态调整 | |||
9 | 税金 | |||
响应报价合计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人工费+机械费 |
分部小计 | ||||||||
合计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编号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定额编号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单位 | 定额单位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
人工单价 | 小计 | ||||||||||||||||||||||
未计材料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料费明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暂估单价(元) | 暂估合价(元)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
材料费明细 | 其它材料费 | ||||||||||||||||||||||
材料费明细 | 材料费小计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工程担保费 | |||
合计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暂列金额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合计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计日工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人工 | 暂定 | 实际 | ||||
人工小计 | |||||||
2 | 材料 | ||||||
材料小计 | |||||||
3 | 机械 | ||||||
机械小计 | |||||||
4、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计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
1.1 | 社会保障费 | ||||
1.2 | 住房公积金 | ||||
1.3 | 工程排污费 | ||||
1.4 | 其它 | ||||
1.5 | 工伤保险 | ||||
2 | 税金 | ||||
合计 |
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格式11工程名称:第页共页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单位 | 市场 | 数量 | 品牌 | 厂家 | 规格型号 | 备注 |
应附表: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表1(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临时用地表附表5应附表:施工总平面图附表4(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法;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计划;(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3劳动力计划表附表2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1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五临时用地表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包号: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2附表五:临时用地表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工期:30日历天 | |||
2 |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 | |||
4 |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照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报告:按照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缺陷责任期:(1)年 | |||
6 | ★投标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7 | ★质量标准:合格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3日期: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附表一:(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管理机构格式15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注册单位 | 备注 |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附表二: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经理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岗位名称: | |||
姓名 | 年龄 | ||
性别 | 毕业院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拥有的职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采购人名称):承诺书附表三:注: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的复印件。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格式1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特此承诺
2、本表后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标明序号。备注:1、类似项目指工程。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17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合同价格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8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9
第一节技术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
台安县。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1.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1.1工程概况1.工程说明
2.承包范围1.3.1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3资料和信息的使用1.2.2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3.1计划工期3.工期要求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施工,包括彩砖铺设、粉刷文化墙、新建边沟、维修路边沟、新建门前涵洞、栽植风景树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2.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2.1承包范围
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适用规范和标准4.1.1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4.1质量标准4.质量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7日,共30日历天。
6.1.3安全文明施工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防护专项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6.1.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6.1安全防护6.安全文明施工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6.2.1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6.2劳动保护6.1.7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核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6.1.6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6.1.5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6.1.4承包人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承包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3.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6.3文明施工6.2.5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专门的临时医疗站,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承包人还应准备急救担架,用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6.2.4承包人应为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聘请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6.2.3承包人应为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围栏、供水(饮用及其他目的用水)、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并应考虑宗教和民族习惯。6.2.2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承包人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
(5)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置各级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等文明施工警示牌;(4)承包人修建的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规划要求,并应满足本节规定的各项安全要求;(3)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各种设备运转正常;(2)施工场地(现场)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定时洒水,做好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1)承包人的施工场地(现场)必须干净整洁、做到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6.3.2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6.3.5承包人应对离场垃圾和所有车辆进行防遗洒和防污染公共道路的处理。承包人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洒或污染现象,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混凝土浇注、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6.3.4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始终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当存放并处置施工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和设施。6.3.3承包人应为任何已完成的、正在施工的和将要进行的任何永久和临时工程、材料、物品、设备、以及因永久工程施工而暴露的任何毗邻财产提供必要的覆盖和保护措施,以避免恶劣天气影响工程施工和造成损失。保护措施包括必要的冬季供暖、雨季用阻燃防水油布覆盖、额外的临时仓库等等。因承包人措施不得力或不到位而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承包人自己负责。(8)现场风、水管及照明电线的布置应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和造成隐患或影响施工。(7)施工和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镙钉等应在专设的仓库内装箱放置;(6)材料进入现场应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不得影响现场施工和堵塞施工、消防通道。材料堆放场地应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6.4.4承包人应当做好施工场地(现场)范围内各项工程的开挖支护、截水、降水、灌浆、衬砌、挡护结构及排水等工程防护措施。施工场地(现场)内所有边坡应当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和保持措施。承包人采用的降水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如果国家和(或)地方人民政府有特别规定的,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承包人还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场地(现场)始终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现场)的冲刷。6.4.3承包人制订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时应当同步考虑环境和资源保护,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6.4.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6.4.1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6.4环境保护6.3.6承包人应当制订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并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包括对已完成的所有分包人和独立承包人(如果有)的工程或工作的保护,防止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成品保护措施应当合理安排工序,并包括工作面移交制度和责任赔偿制度。成品保护措施计划最迟应当在任何专业分包人或独立承包人进场施工前不少于28天报监理人审批。
7.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7.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6.4.8承包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应的过滤、分离、分解或沉淀等处理系统,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承包人施工工序、工作时间安排和施工设备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降低噪声和照明等对施工场地(现场)周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6.4.7承包人应当保证施工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承包人还应建设、运行和维护施工生产和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包括排污口接入),建立符合排放标准的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等,不得将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或间接排放或造成地表水体、地下水体或生产和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6.4.6承包人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在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对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和采用密闭车厢或者对车厢进行必要的覆盖等等。6.4.5承包人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材料都是绿色环保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名录的,还应当是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承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承包人应在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7日,共30日历天。2.建设地点:台安县1.项目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一、主要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7.2承包人应当制订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并在本工程开工前至少提前7天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后的3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保护方案,并保证在任何可能影响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或周边建筑物的施工作业开始前,相应的临时保护设施能够落实到位。
9.履约验收:按照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8.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7.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6.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5.缺陷责任期:1年4.质量要求:合格
1.4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报价的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磋商文件中包括的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工程量清单说明二、其他商务要求
(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本采购文件;2.1响应报价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2.响应报价说明
(10)其他的相关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5)采购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5“响应报价汇总表”中的响应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施工措施费、人工费动态调整和税金组成,各项费用组成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响应报价汇总表”中的响应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施工措施费、人工费动态调整、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7.3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费:不包括由相关部门规定的非施工过程采取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发生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或按实计算。2.7.2安全施工措施费:供应商在报价时应按照2017年辽宁省《建筑工程费用》的规定费率进行报价,供应商可根据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上浮,但不得下浮,否则其报价按照无效报价处理。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供应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技术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供应商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响应报价中考虑。2.6.2“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供应商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7.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采购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4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采购文件中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
2.10税金:供应商在报价时,应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4月22日颁布的《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辽住建[2016]49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3月20日颁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执行。2.9规费:供应商在报价时,根据有权部门的规定及企业缴纳支出情况,自行确定。2.8.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采购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1)人工价格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1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造价咨询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造价咨询费已记取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供应商应将以上两项费用合理的分摊到报价中,不得将此费用单列。2.14响应总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采购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采购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3响应报价中应考虑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2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供应商应考虑工程复杂程度、工程规模、工期要求、风险等因素确定费率。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响应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0除采购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响应报价由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3.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本章中使用的词语“采购人”和“供应商”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投标总价”和“响应总价”同义,“供应商”和“投标人”同义,“招标人”和“采购人”同义;3.1词语和定义3、其他说明2.16响应总价封面及扉页应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编制人处加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执业印章。如果造价师为外聘人员,应付聘用合同且在有效期内。不同供应商不得委任同一名或同一单位的造价师,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响应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响应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供应商还需要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供应商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响应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2.3如果采购人在检查供应商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采购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供应商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采购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采购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报价。供应商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4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采购需求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供应商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响应总价的计算。3.2.2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供应商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供应商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供应商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4.3竣工结算除发包人认为价格需要调整的情况外,合同期内价格均不予调整。4.2价格调整本项目变更估价的原则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通用条款的规定执行。4.1变更估价4.变更估价、价格调整以及竣工结算
第三节工程量清单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执行。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标段: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第 1 页 共 2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人工费+机械费 | |||||
彩砖铺设2300平方米 | |||||||||||||
1 | 040204001001 | 人行道整形碾压 | 1、整形碾压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m2 | 23 | ||||||||
2 | 040202003006 | 水泥砂灰 厚度10cm | 1、水泥砂灰厚10cm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m2 | 23 | ||||||||
3 | 040204002044 | 人行道块料铺设 水泥砂浆 规格20*10*6cm | 1、彩砖铺设 20*20*6cm含结合层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m2 | 23 | ||||||||
粉刷文化墙2030平 | |||||||||||||
1 | 011407001006 | 多彩涂料 墙面 | 1、粉刷外墙涂料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m2 | 20.3 | ||||||||
新建建边沟295m | |||||||||||||
1 | 010104003001 | 挖掘机挖一般土方 一、二类土 | 1、挖掘机挖土方 土方类别综合考虑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m3 | 2.95 | ||||||||
2 | 010104003004 | 挖掘机挖装一般土方 一、二类土 | 1、挖掘机挖、装土方 土方类别综合考虑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m3 | 7.375 | ||||||||
3 | 010104006007 | 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1km | 1、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自行考虑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m3 | 7.375 | ||||||||
4 | 040103002003 | 机械回填土 机械夯实 | 1、机械回填土机械夯实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m3 | 0.295 | ||||||||
5 | 040501001091 | U型槽边沟 | 1、安装U型槽0.5*0.5*0.05,含运输,安装,接缝处理等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m | 2.95 | ||||||||
6 | 010401003021 | 实心混水砖墙 墙厚240mm | 1、边沟压砖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m3 | 1.6992 | ||||||||
7 | 011201001016 | 一般抹灰 外墙 (14+6mm) | 1、边沟压砖处抹灰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m2 | 2.124 | ||||||||
维修路边沟1970m | |||||||||||||
本页小计 |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标段: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第 2 页 共 2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人工费+机械费 | |||||
1 | 011602002011 | 原U型槽拆除 小型构件拆除 | 1、拆除原U型槽 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m3 | 154.0264 | ||||||||
2 | 040501001090 | U型槽边沟 | 1、安装U型槽0.5*0.5*0.05,含运输,安装,接缝处理等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m | 19.7 | ||||||||
3 | 010401003020 | 实心混水砖墙 墙厚240mm | 1、边沟压砖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m3 | 11.3472 | ||||||||
4 | 011201001015 | 一般抹灰 外墙 (14+6mm) | 1、边沟压砖处抹灰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m2 | 14.184 | ||||||||
5 | 011616001003 | 建筑垃圾外运 运距1000m以内 | 1、建筑垃圾外运 运距自行考虑 | 10m3 | 15.40264 | ||||||||
新建门前涵洞84座 | |||||||||||||
1 | 040104003001 | 反铲挖掘机挖一般土方 一、二类土 | 1、挖土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0m3 | 0.054163 | ||||||||
2 | 040103002012 | 机械回填土 机械夯实 | 1、机械回填土 机械夯实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m3 | 0.541631 | ||||||||
3 | 040104003004 | 反铲挖掘机挖装一般土方 一、二类土 | 1、挖土装车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0m3 | 0.046637 | ||||||||
4 | 010104006011 | 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1km | 1、自卸汽车运土 运距自行考虑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m3 | 4.663688 | ||||||||
5 | 040501001055 | 承插式混凝土排水管 人机配合下管 管径300mm以内 | 1、300mm混凝土管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0m | 5.04 | ||||||||
栽植风景树 | |||||||||||||
1 | 012001001012 | 栽植乔木 带土球 土球直径≤20cm | 1、紫叶海棠 胸径5cm2、满足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 | 10株 | 20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标段: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一般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 | ||||||||||
1 | 041109001001 |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不含第2册) | ||||||||
2 | 041109001002 |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 第2册 | ||||||||
3 | 041109004001 | 雨季施工费(不含第2册) | ||||||||
4 | 041109004002 | 雨季施工费 第2册 | ||||||||
其他措施项目费 | ||||||||||
5 | 041109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 | ||||||||
6 | 041109003001 | 二次搬运费 | ||||||||
7 | 041109004003 | 冬季施工费(不含第2册) | ||||||||
8 | 041109004004 | 冬季施工费 第2册 | ||||||||
9 | 041109007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10 | 041109005001 | 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干扰费 | ||||||||
合 计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标段: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工程担保费 | |||||
合 计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
工程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标段: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1 | ||||||
合 计 | —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
工程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标段: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
工程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标段: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1 | ||||||||
合 计 | — |
计 日 工 表 | |||||||||
工程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标段: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第 1 页 共 1 页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暂定 | 实际 | ||
1 | 人工 | ||||||||
1.1 | |||||||||
人工小计 | |||||||||
2 | 材料 | ||||||||
2.1 | |||||||||
材料小计 | |||||||||
3 | 机械 | ||||||||
3.1 | |||||||||
机械小计 | |||||||||
4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4.1 |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小计 | |||||||||
总 计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标段: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
1 | ||||||||
合 计 |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标段:台安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桑林镇魏家村)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规费 | ||||||
1.1 | 社会保障费 | ||||||
1.2 | 住房公积金 | ||||||
1.3 | 工程排污费 | ||||||
1.4 | 其它 | ||||||
1.5 | 工伤保险 | ||||||
2 | 税金 | ||||||
合 计 |
无2、服务要求无1、技术要求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五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无3、合同草案条款
1、资格审查(二)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4、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5条。3、磋商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符合性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安全施工措施费、人工费动态调整和税金等费用的组成,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工程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4条内容执行。5.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比较及评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6.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3%。(1)非联合体投标6.1.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在货物采购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在服务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6.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3.4.1.2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3.4.1.2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2-3%)。(2)联合体投标
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0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8、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7、响应无效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2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施工组织设计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2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资质证书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项目经理注册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7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8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0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1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2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况 | |||
…… | |||||
结论 |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评审小组(签字):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响应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1.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供应商填写的清单编码、清单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一致3.供应商未修改采购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等) | |||
5 | 施工组织设计 | 1.满足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强制性标准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7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 | |||
8 | 响应报价 | 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7.2条所述情形 | |||
9 | 其他符合性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 |||
结论 |
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评审小组(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序号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1 | 响应报价(40分) | 响应报价(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1 | 响应报价(40分) | 报价合理性(10分) | 供应商的报价每有一项计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计取不合理是指未按现行标准取费或者计取错误的,不包含不可竞争性费用) |
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3分) | 施工组织及技术措施(8分) | 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组织及技术措施方案:方案思路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施工组织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准确、吻合采购要求及现场情况的计8分;方案较完整、思路较清晰,部署及措施可行性较高,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较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解决方案可行性较高、施工组织方案内容较全面,基本吻合采购要求及现场情况的计5分;方案思路不清晰,部署及措施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施工组织方案内容不全、与采购要求及现场情况吻合度不高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 |
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3分) | 质量管理及措施(7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管理及措施方案: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内容完整详细,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承诺工程质量目标明确,切合工程质量管理需要的计7分;管理机构较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内容较完整详细,实施与监控措施较科学可行,承诺工程质量目标较明确,较切合工程质量管理需要的计4分;管理机构不健全有明确缺漏,职责分工不明,管理制度不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缺乏科学性、可行性,工程质量目标不明确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
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3分) | 安全保障方案及措施(7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障方案及措施方案: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措施内容完整详细、职责分工明确,制度齐全,安全管理措施可行且可靠的计7分;安全管理机构较健全,安全措施内容较完整、职责分工较明确,制度较齐全,安全管理措施基本可行的计4分;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措施内容有缺漏、职责分工不明,制度不齐全,安全管理措施缺乏科学性、可行性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
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3分) | 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及措施(7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及措施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靠,充分结合项目情况的计7分;内容较完整、基本可靠,结合项目情况一般的计4分;内容不完整,可行性较低,与项目情况结合度较低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
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3分) |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和工期保障措施(7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和工期保障措施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清晰、准确,计划编制合理、严密,措施可行,吻合工程需要的计7分;施工进度计划较清晰、较准确,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基本可行,基本吻合工程需要的计4分; 施工进度计划不清晰,计划编制不合理、不严密,措施可行性低,工程需要吻合底低的计1分; 未提供不计分。 |
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3分) | 机械设备、人员配备计划(7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专业人员及施工设备计划:人员及施工设备配备合理,专业齐全的,吻合工程需要的计7分;人员及施工设备配备较合理,专业较齐全的,基本吻合工程需要的计4分;人员及施工设备配备不合理,针对性不强,专业不齐全,方案可行性差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
3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9分) | 专业人员配套情况(6分) | 专业配套人员齐全(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的得6分,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9分)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3分) |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8分) | 企业业绩(8分) |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有已完成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同时提供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合计 | 100分 |
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6.工程承包范围: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
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
(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
(6)图纸(如果有);(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
(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关于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主管领导(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工程和设备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提供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1.6.1图纸的提供(无图纸时,提供工程量清单)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另行确定;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无施工图时,提供工程量清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五套(包括竣工图用);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双方另行确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根据施工图纸确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缴纳水电费(价格执行施工当地价格)。2.4.2提供施工条件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
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0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5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0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提供合同价款7%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提供,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履行手续退还。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3.7履约担保
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
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采购文件约定,采购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格支付。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3.1开工准备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4测量放线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工期延迟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天处罚承包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3)。(2);(1)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
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1变更的范围
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④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辽宁省和鞍山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1、单价合同。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辽宁省市政工程定额(2017)》。
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双方另行约定。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
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的工程款;
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确定。
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双方另行确定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
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1工程保险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2)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
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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