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度零星修缮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431Z2093406)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2431z2093406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小姐020-8133801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婕020-378605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度零星修缮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431Z2093406)公开招标公告

2024-08-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度零星修缮施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431Z209340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度零星修缮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线上领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4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431Z2093406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度零星修缮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包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1

2025年度零星修缮施工服务A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或累计实际结算款项达到本项目对应包组的采购预算时止,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书(立项审批表)为准。如合同期内中标人达不到考核要求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人民币350万元

2

2025年度零星修缮施工服务B

人民币350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下浮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2.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或累计实际结算款项达到本项目对应包组的采购预算时止,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书(立项审批表)为准。如合同期内中标人达不到考核要求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3.服务范围:

包1: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北院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15号御堡国际商务中心一座、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园、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除海珠区、生物岛分部外)自有或租赁使用的物业。

包2: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门诊部、广州市黄埔区螺旋四路7号国际生物岛二期3栋30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在广州市海珠区和广州市黄埔区生物岛自有或租赁使用的物业。

4.其他说明:

(1)本项目设2个包组,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一个以上包组的投标,需分别单独进行投标领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需分别单独提交,投入人员可以相同,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只能中标1个包组。

(2)本项目按照包组1、包组2的顺序依次评审,依次推荐各有效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定标顺序将按包组1、包组2的顺序进行。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包组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包组1→包组2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为前面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另一包组的中标资格,其余包组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包组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若该包组所有有效投标人都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包组招标失败。

(3)如果出现某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包组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包组的中标人,由该包组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包组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包组招标失败。为保证项目具有竞争性,每个子包须至少有三家存在竞争性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子包不具备竞争性,则该子包废标重招。

5.简要技术需求:承接医院单项工程施工费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含房屋土建、装修、维修及拆除、防水、给排水、地下管道、电气安装、水电修缮等,但不包含如辐射防护、净化工程、高空作业、加固工程等需要特定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或累计实际结算款项达到本项目对应包组的采购预算时止,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书(立项审批表)为准。如合同期内中标人达不到考核要求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1年至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或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出具加盖公章、有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的《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2.3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不得擅自删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线上领购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9月4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按包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议使用“遨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也可在国e平台用户指南(http://www.ebidding.com/yhzn/index.jhtml)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2、新投标人的注册方法

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领购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CA证书的办理方法

办理CA证书须知: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办理单位先按照国e平台用户指南完成平台注册手续。

(2)办理CA证书后,办理单位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3)国e平台兼容U盘实体CA(上海CA)和手机扫码软CA(CFCA)两种CA证书,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办理即可。

(4)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CA证书的申请资料递交、资料核查审批及获取实物等环节所需时间,以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法取得CA进行投标文件的加密生成及上传操作。

办理CA证书手续(以下CA证书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办理即可)

选择(1)、U盘实体CA(上海CA):

须彩色扫描以下文件递交到国e平台(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审核后办理CA证书:

>1>办理单位向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缴纳办理费用的银行汇款底单。

>2>办理单位登录国e平台,在(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功能处点击下载《投标人CA证书申请资料》,解压文件后按《附件1-1、办理资料,需要提交》要求填写并盖章,并彩色扫描所有资料(电子印章申请表申请单位公章务必清晰鲜明)上传至国e平台(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申请-在线申请)。

>3>,上述纸质文件需按照要求递送或者邮寄至我司。

>4>CA证书办理时间: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预留至少72小时用于CA证书办理)

>5>CA证书领取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楼。

>6>CA证书领取方式:投标人可以到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邮寄方式邮费默认到付,且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费用发票。

选择(2)、手机扫码软CA(CFCA):

>1>办理单位经办人需下载并安装“中招互连”手机APP,苹果手机直接在应用市场搜索,安卓版在腾讯应用宝搜索。

>2>按APP提示实名认证个人信息→注册单位信息→申请单位ca证书→申请印章授权,详细办理流程可登录国e平台后在“操作手册”功能处点击下载《手机扫码CA证书申请、使用手册及软件下载》。

4、电子招标文件的领购方法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请投标人代表领购招标文件。

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单位: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4)点所述方式领购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每套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领购方式:

网上支付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

(a)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的对应子包生成订单

(b)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c)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5、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37860671,李先生37860665,叶小姐37860669。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监管部门:财政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

联系方式:梁小姐、020-81338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李婕、邓子华/020-37860533、3786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婕、邓子华

电 话:020-37860533/3786052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下载 )

2、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下载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