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沈阳局集团公司吉林机务段HXN型机车加强套、连杆、生活逆变电源等配件修理业务外包(联合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TSYJCGS2022-0774
本项目A06包件工作已结束,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评审结果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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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
文件要求资格条件 |
供应商响应的资格条件 |
中标(成交)总价 |
推荐顺序 |
1 |
A06 |
哈尔滨恒达交通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 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招标配件所属型号机车的新造企业,招标时提供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许可的机车新造资质复印件。 b.招标配件所属型号机车的高级修企业,招标时提供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部)许可的高级修资质复印件。 c.招标配件的制造企业,需提供招标配件向该配件所属型号机车的新造企业或高级修企业供货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发票、技术协议、首件检验等材料之一),以及机车新造企业的新造资质复印件和机车高级修企业的高级修资质复印件。 d. 招标配件的维修企业,具备招标配件所属型号机车的新造企业或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含机务段)颁发的相关维修资质(包括首件检验合格通知等),且近两年内承修过所招标配件,招标时提供相关维修资质及维修合同复印件。 2.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给主机厂、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维修业绩证明,提供招标配件维修项目近五年内任一年的发票和采购(服务)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
响应 |
23160.00 |
第一名 |
2 |
A06 |
哈尔滨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响应 |
24000.00 |
第二名 |
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1日17时止。
所有投标人如对公示的成交结果有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铁总物资[2015]25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及沈铁物资〔2017〕414号《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异议。
异议方法:必须实名异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caigouhechake@126.com,并电话通知工作人员。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采购供应监督科
电话:024-62080911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电话:024-62022768
项目咨询问题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见招标(谈判)文件)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