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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鄂旅投·神农壹号院建设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鄂旅投·神农壹号院建设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第1次资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010FJ-144008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鄂旅投·神农壹号院建设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

第一次资审澄清

1.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答疑澄清附件:承诺书的格式及内容,对本项竣工验收达到的质量标准作出承诺,承诺书应作为申请文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 项目管理人员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需提供清晰的近三个月(2022年1至3月)彩色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打印盖章扫描件,作为申请文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 申请人应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并提供该承诺书,此承诺书应作为申请文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4. 申请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应为资审公告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后扫描上传,作为申请文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承诺书

承诺书

神农架鄂旅投置业有限公司:

我公司如中标本工程项目,我公司一定会积极沟通各主管部门,按建设单位需求和主管部门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项目。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完成,我公司现就本项目中的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如下:

(1)在本项目中,我公司一定积极沟通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高质量完成全部工作。若因我公司实施的工作不符合规范及当地建管部门要求,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我公司承担,建设单位为此先行代为垫付的,建设单位有权从我公司应付款项中扣除或另行向我公司追偿;造成本建设工程停工、返工或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我公司愿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并承担合同额5%的违约金;

(2)我公司承诺在进行现场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监督;若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施工质量不达标的,我公司承诺立即整改,并按每次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标准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

我公司承诺将上述内容作为本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如因我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包范围工作的,自愿承担合同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承诺人(盖章):

日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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