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岭东路(芙蓉南路-新菊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创富大厦11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1-16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TXCG-F202211020037
项目名称:新岭东路(芙蓉南路-新菊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505300元
最高限价:5053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规定执行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工程监理服务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 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 1 | 项 | 323000 | 323000 |
2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从施工阶段至竣工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含(1)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审核;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③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④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⑤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⑥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2)竣工阶段:①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②竣工决算的编制和审核;③建设项目后评价。 | 1 | 项 | 182300 | 1823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 2021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②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本公告内“近三个月”指2022年05月-2022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1-11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创富大厦1107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创富大厦1107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1-16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创富大厦1107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11-16 14:30
2、开启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创富大厦1107
六、公告期限:
自2022-11-04起至2022-11-09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谭女士 |
电 话:0731-86396615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南中路405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乐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龙女士 |
电 话:0731-82277008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创富大厦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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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 磋商文件-新岭东路(芙蓉南路-新菊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doc磋商文件-新岭东路(芙蓉南路-新菊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doc
2022 年11 月4 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新岭东路(芙蓉南路-新菊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暮南路405号电话:0731-86396615联系人:谭女士 |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乐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创富大厦1107电话:0731-82277008 联系人:龙女士 |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R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②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本磋商文件内“近三个月”指2022年05月-2022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R 接受 |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
第二章第6.3款 | 分包 | R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允许分包的应明确分包的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R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R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 R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小微、残疾、监狱企业发展;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价格 /%。(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不重复享受政策。(2)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4 %。 | ||||||||||||||||||||||||||
第二章第9.6款 | 本次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
第二章第9.6款 | 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第四章采购需求(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按照规定的“提供磋商文件期限”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创富大厦1107领取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0.53万元。具体如下:序号名称档位计算式(单位:万元)金额备注1监理费1000万元-3000万元(30.1+(78.1-30.1))/(3000-1000)*(1668.44-1000)*0.732.3万元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天财发[2017]28号文规定下浮30%2全过程咨询费5000万以下(1668.44*0.7%+0.08*210)*0.8*0.818.23万元湘建价协[2016]25号文,湘价服[2013]131号文规定下浮20%合计32.3+18.2350.53万元 2.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监理费、全过程咨询费均不得高于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3.本项目投标报价需同时填报投标报价与优惠率;优惠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4、最终结算金额以上级部门审核后的金额为准。 | 序号 | 名称 | 档位 | 计算式(单位:万元) | 金额 | 备注 | 1 | 监理费 | 1000万元-3000万元 | (30.1+(78.1-30.1))/(3000-1000)*(1668.44-1000)*0.7 | 32.3万元 | 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天财发[2017]28号文规定下浮30% | 2 | 全过程咨询费 | 5000万以下 | (1668.44*0.7%+0.08*210)*0.8*0.8 | 18.23万元 | 湘建价协[2016]25号文,湘价服[2013]131号文规定下浮20% | 合计 | 32.3+18.23 | 50.53万元 | |||||
序号 | 名称 | 档位 | 计算式(单位:万元) | 金额 | 备注 | |||||||||||||||||||||||
1 | 监理费 | 1000万元-3000万元 | (30.1+(78.1-30.1))/(3000-1000)*(1668.44-1000)*0.7 | 32.3万元 | 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天财发[2017]28号文规定下浮30% | |||||||||||||||||||||||
2 | 全过程咨询费 | 5000万以下 | (1668.44*0.7%+0.08*210)*0.8*0.8 | 18.23万元 | 湘建价协[2016]25号文,湘价服[2013]131号文规定下浮20% | |||||||||||||||||||||||
合计 | 32.3+18.23 | 50.53万元 | ||||||||||||||||||||||||||
第二章第17.3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R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
第二章第18.1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R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 ,提交的时间: / ,地点: / 。 | ||||||||||||||||||||||||||
第二章第19.1款 | 磋商保证金 |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 |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 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件:壹份。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双面打印,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递交与正本内容一致(即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的电子文件(U盘)壹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11月16日14时30分截止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创富大厦1107 |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本次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的条件):小型、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10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4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
第二章第31.6款 |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福利和监狱企业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本项目的履约担保。 |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本项目委托事项结束后并完成采购资料备案、待费用结算后按长财采购〔2017〕18号文件规定,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不超过人民币¥ 7580.00元,最终以结算为准。2、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按长财釆购〔2017〕17号、湘财购〔2017〕9号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支付给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凭支付凭证(劳务报酬支付表、专家聘书、发票)办理结算。 | ||||||||||||||||||||||||||
第二章第42.1款 | 失信查询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文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止。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 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审标准 | |
磋商报价(10分) | 1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 |
技术部分(50分) | 进度管控 | 5 | 对进度管控工作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评分进行分档计分:方案合理、科学、可行的计5分;方案较合理、较科学、可行性一般的计3分;方案有欠缺或欠合理、或科学性可行性差的计1分;未提供的本项计0分。 |
技术部分(50分) | 信息管控 | 5 | 对综合信息管控工作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评分进行分档计分:方案合理、科学、可行的计5分;方案较合理、较科学、可行性一般的计3分;方案有欠缺或欠合理、或科学性可行性差的计1分;未提供的本项计0分。 |
技术部分(50分) | 安全管控 | 5 | 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评分进行分档计分:方案合理、科学、可行的计5分;方案较合理、较科学、可行性一般的计3分;方案有欠缺或欠合理、或科学性可行性差的计1分;未提供的本项计0分。 |
技术部分(50分) | 质量管控 | 5 | 对质量管控工作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评分进行分档计分:方案合理、科学、可行的计5分;方案较合理、较科学、可行性一般的计3分;方案有欠缺或欠合理、或科学性可行性差的计1分;未提供的本项计0分。。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管理 | 5 | 对技术管理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评分进行分档计分:方案合理、科学、可行的计5分;方案较合理、较科学、可行性一般的计3分;方案有欠缺或欠合理、或科学性可行性差的计1分;未提供的本项计0分。 |
技术部分(50分) | 人员管理 | 5 | 对人员岗位设置及职责划分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评分进行分档计分:方案合理、科学、可行的计5分;方案较合理、较科学、可行性一般的计3分;方案有欠缺或欠合理、或科学性可行性差的计1分;未提供的本项计0分。 |
技术部分(50分) | 重点难点分析 | 5 | 对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的重难点及应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评分;重难点及应对措施的有效、针对性强的计5分;重难点及应对措施的有效、针对性一般的计3分;重难点及应对措施的有效、针对性差或欠缺的计1分;未提供的本项计0分。 |
技术部分(50分) | 风险管理 | 5 | 对风险管理体系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评分进行分档计分:方案合理、科学、可行的计6分;方案较合理、较科学、可行性一般的计4分;方案有欠缺或欠合理、或科学性可行性差的计2分;未提供的本项计0分。 |
技术部分(50分) | 合同管理 | 5 | 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评分:方案合理、科学、可行的计6分;方案较合理、较科学、可行性一般的计4分;方案有欠缺或欠合理、或科学性可行性差的计2分;未提供的本项计0分。 |
技术部分(50分) | 投资管理 | 5 | 对项目投资管理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评分:方案合理、科学、可行的计6分;方案较合理、较科学、可行性一般的计4分;方案有欠缺或欠合理、或科学性可行性差的计2分;未提供的本项计0分。 |
商务部分(40分) | 类似工程业绩 | 9 | 1、自投标截止时间止前36个月内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市政类监理或造价类似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的,每个计3分,最多计9分;(注:①监理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及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为准。②造价业绩提供合同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时间以成果文件时间为准。③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④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部分(40分) | 企业信用 | 6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度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造价协会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为AAA(AAA-)的,计3分;为AA(AA-)的,计1.5分,其余不计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度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监理协会评定的工程监理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为AAA的,计3分;为AA的,计1.5分,其余不计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部分(40分) | 服务团队 | 15 | 1、项目负责人:在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基础上,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计3分,否则不计分。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投标截止时间止前36个月内承接过市政类监理或造价类似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应含造价、监理服务),每个计3分,最多计6分。3、监理负责人:在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基础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证的计3分。4、造价负责人:在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基础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证的计3分。(注1、以上职称及证书须提供相关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相关人员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2、监理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及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为准;造价业绩提供合同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时间以成果文件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部分(40分) | 响应文件编制 | 10 |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10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合计 | 100 |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职称 | 职业资格证书号 | 职称 | 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
监理负责人 | |||||
造价负责人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
2 | ||||
3 | ||||
… |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
2 | ||||
3 | ||||
… | ||||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备注 | ||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备注 |
序号 | 服务内容 | 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新岭东路(芙蓉南路-新菊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按行业规范要求 | 1 | 项 | 32.3 |
2 | 新岭东路(芙蓉南路-新菊路)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按行业规范要求 | 1 | 项 | 18.23 |
合计 | 50.53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项目名称 | 采购计划编号 | ||
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优惠率 | %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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