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黔南州分公司2018年催欠业务外包团队招募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失败转竞争性谈判采购公示
招标编号:ZBGZL201806011 |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通黔南州分公司2018年催欠业务外包团队招募采购,招标编号:ZBGZL2018060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黔南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并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原公告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变,转为对已报名并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与其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如其他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简介及规模
项目简介:为进一步加强中国联通黔南州分公司欠费管理工作,规范通信服务欠费催缴业务外包合作管控,有效降低欠费,拟采取公开招募方式选取通信服务欠费催缴业务外包入围合作方,开展欠费催缴业务外包。
采购规模:对中国联通黔南州分公司公众市场以及政企客户中的单卡用户(不包含政企客户中的租线、租机担保、银行及保险系统信用担保、以及通过集团零首付方式办理的用户),按逾期欠费账龄进行欠费催缴业务外包。
1.2、采购预算:81.4万元(含税价)。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作方营业经营范围应包含可以从事法律、法规允许的逾期账户提醒通知的服务外包业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二)合作方具有类似业绩,提供近3年至少1个有效案例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合作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四)合作方具有从事呼叫中心业务合法资质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合作方应是依法设立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六)合作方具有一定数量的自有呼叫中心坐席,可合法合规的开展电话外呼业务。
(七)合作方具有健全的法律顾问团队支撑,并能提供良好的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八)合作方须提供如下真实有效的资质文件及相关信息资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基本户开户证明;
3、一般纳税人证明;
4、银行信息: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银行名称;
5、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仅限联通号码)、邮箱。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时间为2018年06月13日17时00分至2018年06月19日17时00分接受报名,截止报名截止时间,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该项目招标失败。
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时间为2018年06月20日17时00分至2018年06月27日17时00分接受报名,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该项目招标失败。
由于二次公开招标失败,故本项目将采取竞争性谈判进行谈判采购,特此公示!
四、公示期限:2018年07月16日—2018年07月18日。
五、拟定的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贵州四方鼎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兴达龙腾商务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同时发布。除上述媒体外,我公司未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报社、杂志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黔南州分公司
地 址:都匀市小围寨纸房路24号联通大厦
邮 编:558000
联 系 人:饶工
电 话:1868507019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西路2号中铝科技大厦B栋8楼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唐工/匡工
电 话:13618538897/15885049390
电 子 邮件:13618538897@139.com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合肥潜山北路支行
开 户 名称: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400 1478 8080 5250 1698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黔南州分公司/安徽电信 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8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