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委托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委托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2024年委托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4070303018144400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潮南公司现建设规模为2×500t/d+1×750t/d垃圾焚烧炉共3台,设计处理垃圾能力为1750t/d及2×10MW+1×20MW共3台配套汽轮发电机组,另配备一套处理能力为80t/d的污泥干化系统以及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00t/d的厨余处理系统一套。 |
七、服务内容:提供法律咨询顾问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1、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相关资质,且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资格,特指派一名律师。 3、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5、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当地地方政府、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6、每一个月不少于一次到甲方住所地,接受现场咨询、提供法律问答。 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约定的服务。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汕头市潮南区 |
十、服务地点要求:1年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1)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且具有法人资格、有相关经营范围,投标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投标方需向我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个同类项目业绩(提供服务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投标供应商未被中节能集团列入异常名单内,如被列入异常名单则投标无效。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30日 到 2024年09月05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 | |
联系人:吴佳鑫 | |
电话:13612866989 | |
邮箱:130100842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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