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海南3、4号机组内层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外委项目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压水堆核电厂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NB/T20017要求,需通过试验检验安全壳在构造和强度方面承受设计基准事故的能力,验证在设计基准事故时安全壳能够保持结构的完整性。为满足海南3、4号机组内层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外委项目实施,需将此项目外委给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实施,现向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各意向单位须满足本公告的以下要求并报价。
一、 服务范围:依据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要求完成海南核电厂3、4号机组内层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试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内层安全壳混凝土局部应变、温度、筒身变位、钢束力变化、穹顶挠度变化、钢衬里变化、安全壳底板变形、内层安全壳混凝土外观质量等项目进行检查,并对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能进行评价,检验安全壳在设计基准事故工况下的结构性能。
二、 服务时间:预计服务时间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具体使用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 报价要求:本项目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人为完成本合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仪器仪表及工器具使用费、差旅费、食宿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四、 服务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南核电项目现场。
五、 报价人需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应资信证明文件,资质评审采用资格后审,经我司项目评审小组评议,如报价人资质、评价范围以及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以下要求,则报价无效: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2)投标人能够满足发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 财务状况:报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 报价人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且在有效期内。报价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报价人需提供近五年承担过安全壳结构整体性试验相关业绩。报价时出具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 必须按照报价邀请函、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完整齐全,否则报价无效
六、 报价评议方式:经综合评议后的最优价法,即在确定技术和质量条款满足我方要求的情况下,择优确定价格较优的报价单位为本项目服务方。
七、 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6时。
报名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方须先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可忽略此步骤);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在左侧: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参与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
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2时。
联系方式:
姓名:沈雁
电话:13819090400
邮箱:shenyanb@cnpe.cc
sheny112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