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   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ncz(zw)0000017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红强
招标代理机构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金华189951716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 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14: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ZW)0000017

项目编号: BCNX-2023-(采)-001

项目名称: 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9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5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95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优惠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注:(6)~(9)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2-09 11:28:43 至 2023-02-16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2-20 14: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02-20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 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到开标现场,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卫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
       地    址: 中卫市沙波头区鸣沙路55号(交通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 13239559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605号
       联系方式: 18995171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红强
       电话: 1323955933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田金华
       电话: 1899517166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标创(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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