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宿舍E/F/G楼以及人才公寓1.2.3号楼物业服务(三期)服务类采购项目
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学生宿舍门禁管理宿舍管理制作工作手册有效管理物业接管验收室内抽查24小时值班学生住宿信息管理学生生活行为档案管理大件物品出入管理来访管理安全巡查钥匙自行车电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接受报修维修档案安全稳定信息报送使用高功率电器协助学校做好违规违纪学生教育处理工作公共安全秩序管理内务卫生管理信箱管理宣传栏学生配置设备设施资产调配文明宿舍文明楼栋的检查评比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便民服务安全管理人才公寓楼房屋管理日常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门窗玻璃运行服务保养载人电梯消防设施设备路灯楼道灯绿化养护管理绿篱零星维修室内外墙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梯间洗手间走廊通道门厅阳台设备房小型维护维修动力配电设备给排水景观循环水设备设施更新扩音器材开水器教室课桌椅讲台黑板电铃公用设施道路室内外排污管道化粪池供电线路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公共标识标志栏杆垃圾箱垃圾房照明灯具摇摆式水龙头电扇电视空调电热水器红外线感应节水开关强弱电插座配电箱晒衣架家具卫生洁具放假免费服务站失物招领小件物品电器搬运宣传标语张贴悬挂拆除大型活动重要活动安全保卫留言服务天气信息服务温馨提示节能灯监控照明电暖器电炉电脑节约用水节水器具供水开关闸阀水箱开荒保洁服务
金额
38.9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3/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900]fjth[gk]2018033-1
预算金额54.5万元
招标公司宁德师范学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38.93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卓0593-2838657
公告正文
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宿舍E/F/G楼以及人才公寓1.2.3号楼物业服务(三期)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900]FJTH[GK]2018033-1 作者:宁德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19-03-04 08:27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师范学院

乙方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FJTH[GK]2018033-1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宿舍E/F/G楼以及人才公寓1.2.3号楼物业服务(三期)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及附件标明的考核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 国内 45100 45100 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
1 1-2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 国内 110600 110600 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
1 1-3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 国内 389300 389300 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
合计: 54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伍仟元整元(¥54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品目1-2和品目1-3:物业管理期限至2019年6月30日止,物业费用按实际服务期限结算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新校区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房屋及公用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1.房屋及公用设施保持完好,公共楼梯、走道、天台、大厅公共场所等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现象。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档案或保持资料完好、存放有序,查阅方便。2.房屋完好率达100%,并坚持房屋修缮制度,保持对业主提出的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到98%以上,维修质量达100%合格。3.应配备与设备相适应的各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维修和运行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具备与设备维修相适应的各种维修设备及工具,如需向外租用维修设备及工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建立规范完善的配电运行制度和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实行24小时运行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5.负责配电设备、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记录并建档保存。6.对应急备用发电机,保证可随时启动并有完善的管理和运行制度。7.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业主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8.建立给排水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设备和管道系统状况良好。9.每年定期清洗二次供水、蓄水池,保证二次供水卫生达到标准,无二次污染,确保设备及周围环境整洁。外墙清洁每年一次,费用由采购人负责。10.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设备的维修和年检(如电梯、高低压配电、发电机组、水泵及消防系统等)。11.维修响应: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或师生报修后30分钟内响应,并作出维修方案决定(对损坏设备以维修为主,确实无法维修的须进行更换新配件,单体或者单项在200元以上的项目维修材料由甲方提供)。二、学生宿舍服务内容执行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根据校区内学生宿舍门禁管理规定,系统的规定工作程序和制作工作手册,并按规程进行操作,实现对学生宿舍的有效管理;物业接管验收和室内抽查的接管验收;实行24小时值班;学生入(返)校、宿舍调整和离校手续办理、学生住宿信息管理和学生生活行为档案管理;大件物品出入管理;来访管理、安全巡查;钥匙管理(按学校有关规定);自行车、电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水、电等管理;接受报修并建立维修档案;晚归、未归管理和各类安全稳定信息报送;查处使用高功率电器等各类违纪现象,并协助学校做好违规违纪学生教育处理工作;公共安全秩序管理和内务卫生管理;学生宿舍的信箱管理,宣传栏管理。做好学校为学生配置设备、设施资产的管理与调配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学生宿舍其他有偿服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文明宿舍、文明楼栋的检查评比;配合学校开展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和便民服务工作;受理并上报各类学生投诉;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文明公约等;寒暑假期间加强安全管理和能源管理。三、人才公寓楼管理服务内容(一)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向甲方提出报告与建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甲方。 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向甲方提出报告与建议。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三)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2、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四)保洁服务  1、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五)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四、零星维修服务 所有建筑物室内外墙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梯间、洗手间、走廊通道、门厅、阳台、设备房等单项、单体维修材料费用在200元以下(含200元)小型维护维修和运行服务。所有动力、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与管道(含景观循环水设备设施)单项、单体维修材料费用在200元以下(含200元)小型维护维修、更新和运行服务。教室扩音器材、开水器、教室课桌椅、讲台、黑板、电铃等单项、单体维修材料费用200元以下(含200元)小型维护、更新和运行服务。公用设施(道路、室内外排污管道、化粪池、湖、沟、渠、池、路灯、供电线路、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宣传栏、公共标识、标志、栏杆、垃圾箱、垃圾房等)单项、单体维修材料费用在200元以下(含200元)小型维护、更新和运行服务。各楼栋内的照明灯、水龙头、电扇、电视、空调设备、电热水器、开水器、开关、强弱电插座、配电箱、供电线路、门窗、玻璃、锁、晒衣架、家具、卫生洁具等维修材料费用在200元以下(含200元)的单项或单体维修、更新和运行服务。学生宿舍室内非正常损耗(人为损坏)物品的维修,实行按成本收费。办理机电设备年检等。单体或者单项维修材料费在200元以上的项目由乙方制定维修方案和预算,及时向甲方报告经其同意后联系相关单位或由甲方委托乙方具体实施。 五、免费服务 负责校园内绿化养护等;在学生入学和放假、离校时设免费服务站;失物招领,小件物品寄存;协助学校家具、电器搬运等服务;宣传标语张贴、悬挂与拆除;协助做好大型活动及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服务;留言服务,天气信息服务,温馨提示等。六、节能减排节约能源资源,降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率。节能减排,要从小事做起,本合同仅从节约用电和节约用水两方面提出要求,乙方应主动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开展节能减排行动,推进“节约型校园”的建设。1.节约用电采用自然光,使用节能灯,杜绝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随手关灯。物业人员晚上巡查时,随手关闭照明灯具,只保留必需的巡逻及监控照明;离开设备机房时关闭照明灯具,一般只保留一组(个)长明灯具;白天关闭采光区域照明灯具,杜绝白昼灯。在公共区域、办公室张贴节能标识,设定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及时关闭无人使用教室的空调。各办公室使用电暖器、电炉等高功率电器,要向资产后勤管理处申报,资产后勤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才能使用。下班时关闭电脑、空调等电器。2.节约用水全面采采取节能减排措施,节约每一滴水,养成人走水停的好习惯,杜绝长流水。在公共洗手间等用水部位粘贴“节约用水、点滴开始”等节约标识,提醒使用师生节约用水。推广选用节水器具,安装摇摆式水龙头、红外线感应节水开关等科技含量高的用水器具,降低日常用水量。供水开关、闸阀、水箱等部位标准零配件,防止日常渗漏。强化对保洁、绿化用水量较大部门工作人员的节能教育,增强节水意识,降低作业水耗。对比同区域、同时期用水量,分析查找较大用水差原因,采取多种形式节约用水。3.奖惩措施参照第五条第四点。七、开荒保洁玻璃清洗、室内墙面除尘擦拭,居室地面除尘擦拭清洗,厨房灶具橱柜清洁除垢、瓷砖清洗,卫生间洁具清洗除垢、立面瓷砖清洁,家具表面清洁养护、柜、屉、箱内清洁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好物业服务工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1、品目号1-1:一次性结清款项; 2、品目号1-2和品目号1-3:按投标人月份报价为依据支付物业费,以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19年6月30号止,按月支付,以实际服务的月份结算费用。根据上个月的检查考核情况,第二个月支付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转账支付。中标人应开具合法有效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7250元,大写贰万柒千贰佰伍拾元整),合同履行期满10个工作日内,待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且无未了事宜的情况下甲方无息全额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自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共计五个半月

10、违约责任

(一)甲方组织师生按月度对中标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详见附表一、”宁德师院楼宇物业管理月度工作考核表”与附表二“宁德师范学院绿地养护工程检查验收考核表”),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当月物业管理费支付依据;其中附表一考核表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90%为合格线,得分90%以上,不奖励、不处罚;考核得分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90%以下,每少1个百分点,则扣物业管理费1000元。附表二考核表满意率95分为合格线,得分高于95分以上,不奖励、不处罚;考核得分满意率95分以下,每少1分,则扣物业管理费500元。若连续两次未能达到招标人服务提供的考核表合格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二)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认可,否则须支付给对方相当于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违约金。(三)本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期限与付款方式(一)物业服务期限及费用1、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自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共计五个半月。合同包1为开荒保洁服务,总价为45100元。服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包2中标价为¥:110600.00元(壹拾壹万零陆佰元整),根据招标文件的说明,本项目预算服务期限为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共计七个月。合同包2中标价折算到每个月的费用为15800.00元(壹万伍仟捌百元整)。同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物业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期限结算。所以合同包2实际合同总价为¥86900.00元(八万陆仟玖佰元整)。合同包3中标价为389300元(叁拾捌万玖千叁佰元整),根据招标文件的说明,本项目预算服务期限为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共计七个月。合同包3中标价折算到每个月的费用为55614.00元(伍万伍仟陆佰壹拾肆元整)。同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物业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期限结算。所以合同包3实际合同总价为¥305877元(叁拾万伍仟捌百柒拾柒元整)。 此费用不包括:①清洁、绿化、维修、值班、管理人员宿舍等用电、用水费;②垃圾外运费和政府收取的城市垃圾处理费;③可独立计价单价在200元以上的维修材料费;④灭火器的增补或灭火剂的补充费用;⑤会务、活动或接待用茶叶、水果、横幅、摆设花木等费用;⑥物业服务办公、用水用电费用;⑦外墙清洗费用,树木及植被的更换费用;⑧空调、电梯日常维保费用及电梯年检费。 若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有产生的以上8项费用应由甲方支付。 (二)付款方式 1.由福建省宁德市财政局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付款。2.1.合同包1为开荒保洁服务,服务结束验收后一次性付清,总价为45100元。2.2.合同包2按月付款,2019年1月份费用为7900.00元(柒千玖佰元整),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每个月的费用为15800.00元(壹万伍仟捌百元整)。2.3.合同包3按月付款,2019年1月份费用为27807.00元(贰万柒千捌百零柒元整),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每个月的费用为55614.00元(伍万伍仟陆佰壹拾肆元整)。甲方按约定根据《宁德师范学院东侨管理区域月度物业管理满意度考核表》核实乙方的各项工作,经审核、验收后,在次月10日前,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相关账户信息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物业管理费用。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维多利广场支行 户 名: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602 1166 1910 0016 746 (三)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7250元,大写贰万柒千贰佰伍拾元整),合同履行期满10个工作日内,待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且无未了事宜的情况下甲方无息全额退还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宁德师范学院 乙方: 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1603房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苏天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卓
联系方法: 0593-2838657 联系方法: 1862068900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
账号: 账号: 3602117219100121303


签订地点:宁德市东侨区学院路1号(马山村对面)


签订日期:2019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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