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医美中心、药房药架等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sxzb20232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邱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梦思0591-835085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医美中心、药房药架等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2023230
项目名称:医美中心、药房药架等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85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85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谈判保证金金额(元): 1385.8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简要需求或要求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医美中心、药房药架等家具
1.00
138,580.00

采用环保双面三聚氰胺纸饰面等,其余详见文件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报价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货物类项目。谈判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具体详见文件第二章第2节第24.3条及第五章中的相关规定。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谈判文件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 ①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报名:请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扫描发送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fjsxzb@163.com),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谈判文件,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 ②通过现场方式报名:请报名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盖章件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名期限内)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报名。 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其响应文件被拒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附1: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缴纳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款项/谈判保证金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报名费用/谈判保证金”。

 2、邮箱:fjsxzb@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方式:邱女士0591-88301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高梦思,陈静怡,林兰兰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梦思,陈静怡,林兰兰
电 话:  0591-8350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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