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金州大道与星光大道延伸段节点改造工程隧道营运设施工程及电照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金额
169024.72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为【金州大道与星光大道延伸段节点改造工程隧道营运设施工程及电照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金州大道与星光大道延伸段节点改造工程隧道营运设施工程及电照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 |
采购人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2015-500112-48-01-021609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1,690,247,200.00元)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 金州大道与星光大道延伸段节点改造工程隧道营运设施工程及电照工程(工程造价暂定3500万元),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汇审。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接受任务后20天内出具招标控制价编制初步结果,待与审核单位核对后,按委托人要求及时出具正式报告。 |
服务金额 | ¥56000.0元 |
金额说明 | 咨询费暂按工程造价(暂定3500万)*1.6‰计取,咨询费结算价按审核确定的招标控制价*1.6‰计取。 |
选取方式 | 随机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2-09-23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22260653)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咨询合同.rar咨询合同.rar |
2022-09-20
详情请见原网站
工程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
编制咨询合同
工程名称:金州大道与星光大道延伸段节点改造工程隧道营运
设施工程及电照工程
委托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重庆市地产集团(项目业主)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咨询人:**********
签约地点: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年月日
目录
一、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二、工程概况
三、工程内容
四、委托人工作职责和义务
五、咨询人工作职责和要求
六、招标控制价编制流程及时间要求
七、咨询人需提供委托人的成果资料
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费用
九、付款
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十二、保密和成果归属权
十三、通知与送达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十五、合同份数
十六、合同附件
工程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合同
委托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重庆市地产集团(项目业主)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咨询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重庆两江新区备选库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金州
大道与星光大道延伸段节点改造工程隧道营运设施工程及电照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工作任务委托
给咨询人,为保证该工作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利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1、适用法律和法规: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建设项目和工程技术、经济的法律、法规、政策
和规定;
2、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3、标准规范;
4、工程建设合同、招投标文件、施(竣)工图纸及各项有效证明;
5、其他相关资料。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州大道与星光大道延伸段节点改造工程隧道营运设施工程及电照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
3、项目规模:工程造价暂定3500万元人民币。
三、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金州大道与星光大道延伸段节点改造工程隧道营运设施工程及电照工程施工图范围
内。
2、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汇审;
3、配合业主(或代理业主招标控制价审核部门)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
四、委托人工作职责和义务
(一)代理业主的职责和义务
1、代理业主提供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资料
1.1施工图(包括电子文档)
1.2招标方案请示和招标文件(含招标包括的工程内容及范围说明等)
1.3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
1.4施工图会审纪要
1.5材料及综合包干单价核价资料
1.6现地貌测量资料、地勘资料及其他相关编制依据等。
2、代理业主在委托咨询人编制任务后7天内,负责组织咨询人进行工作交底及踏勘现场;
3、代理业主收到咨询人提出的施工图及招标相关问题的书面质疑后7日内进行回复或组织标前交
底会;
4、代理业主负责组织工程量清单、工程综合单价限价、工程预算总造价、招标控制价的汇审及审
核;
5、代理业主在咨询人提出需认价的材料(设备)清单、需采用市场全费用单价及暂估价项目清单后7
日内,书面提供给咨询人;
6、代理业主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和配合。
7、配合咨询人完成与中标施工单位的工程量清单复核工作。
(二)项目业主的职责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支付咨询人应收取的咨询费用。
2、项目业主与代理业主按代建协议约定,分别承担各自相应责任,咨询人已知晓。
五、咨询人工作职责和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相关规定完成相关工作。
2、必须公正、合法、准确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清单综合单价限价、工程招标控制价总价。
3、必须严格保密。
4、咨询人应及时提供各专业编制人员名单给委托人、并经委托人审核后确定载入合同。
5、咨询人必须按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包括的工程范围及内容说明等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
制价。
6、咨询人编制人员必须对工程施工图及图说、招标文件等相关编制资料进行仔细阅读,对施工图
说和招标的内容及方案应有系统的了解,尽量一次性全面提出施工图及招标资料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
方式递交委托人。
7、工程量本着便于核对的原则,工程量不便于计算机计算的编制人应采用人工计算,计算式应标
明具体的图号、位置,计算式提交委托人存档(使用软件计算工程量的提供电子版光盘)。
8、参加委托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及标前技术交底会议。
9、咨询人及时提交需核价的材料(设备)、市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及暂估价项目清单。
10、咨询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流程及时间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
制价编制。
11、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等价格与市场价比较有偏差的,咨询人必须提出质疑,交由委托人重新核
价或对个别价格失常的按市场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12、咨询人必须按委托人规定的时间要求出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
13、咨询人配合委托人和业主(或代理业主招标控制价审核部门)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评
审。
14、配合委托人完成与中标施工单位的工程量清单复核工作。
六、招标控制价编制流程及时间要求
本招标控制价编制时间要求为20天,开始时间为咨询人提交招标控制价编制资料的时间。
1、咨询人接受编制委托任务后3天内,安排有资质和有经验的各专业编制人员,并提供分专业委
派的名单给委托人,委托人审核后确认。(详见合同附件三“编制人员名单表”)。
2、咨询人收到工程施工图说、招标方案请示7天内,提出图纸存在的问题及需委托人解决的问题
和合理化建议,并书面报告委托人。
3、咨询人编制人员完成工程量计算后,进行工程量分类、汇总、特征的正确描述等,并应进行内
部审核确认,并提交委托人需核价的材料清单、采用市场全费用单价及暂估价的项目清单等。
4、咨询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核价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清单综合单价限价及招标控制价总价,并
出具编制报告(包括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单位费用汇总表、措施项
目费用分析表等)。
5、委托人收到咨询人编制报告后立即组织咨询人与业主(或代理业主招标控制价审核部门)进行工
程量的汇审、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综合单价及招标控制价的核对,核对当天咨询人提供计算完成的工
程量清单及计算过程的计算式。
6、咨询人配合委托人和业主(或代理业主招标控制价审核部门)完成招标控制价的评审,并签字盖
章确认。
七、咨询人需提供委托人的成果资料
1、汇标前计算的工程量清单(纸质及光盘2份);
2、工程量计算过程的计算式(光盘2份);
3、工程量清单汇审完成后,提供工程材料及按市场价定价的项目清单;
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限价及工程招标控制总价书;
5.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及详细的说明(纸质版3份电子版2份);
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费用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费用:
总咨询费用=咨询费用计算基数×咨询费费率-本合同违约处罚金。
其中:(1)咨询费用计算基数:业主(或代理业主招标控制价审核部门)审核确定的招标控制价。
(2)咨询费费率(1.6‰)计算。
(3)总咨询费不足2000元时,按2000元计取。
(4)咨询费合同暂定价为56000元(56000元=3500万*1.6‰)。
九、付款
9.1、咨询人按委托人要求交完全部合格资料,且招标工作完成后,委托人支付咨询人应收取的工
程咨询费用100%,付款前咨询人应提供符合项目业主(即: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重庆市地产集团)
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9.2、支付程序:
9.2.1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54%部分):咨询人向项目代建业主提出付款申请,代建业
主审核合格后向项目业主申请付款,项目业主按代建业主提供的付款资料及合同约定向代建业主支付项
目款,代建业主收到项目款后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咨询人。
9.2.2重庆市地产集团(46%部分):咨询人向项目业主及代建业主提出付款申请,代建业主审核合
格后,将付款资料交予项目业主,项目业主依据代建业主审核合格的付款资料直接向咨询人支付项目费。
地产集团开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名称:重庆市地产集团
纳税人识别号:915000005771646246
地址、电话: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2号023-63858299
开户行及账号:重庆银行人和街支行550101040000143
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违约责任
咨询人必须按本合同要求认真、准确的完成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核对工作,否则
按以下条款进行惩罚:
1、咨询人初次汇标时未提供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过程的计算式给委托人,则扣减咨询
费用的20%。
2、咨询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时间完成工作,延迟一天扣减咨询费用的2%;如因委托人原因导致
工作未按时完成的,经委托人确认后时间可顺延。
3、未经委托人同意咨询人擅自变更委派的人员(委托人要求更换的除外),委托人扣减咨询人不
低于咨询费用的15%。
4、咨询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与业主(或代理业主招标控制价审核部门)审核确定的招标控制价比较,
偏差率在±3%以内(含±3%)不处罚、在±3%以上按以下方式扣减咨询费:
4.1若3%<|偏差率|≤5%,扣减咨询人总咨询费用的5%;
4.2若5%<|偏差率|≤7%,扣减咨询人总咨询费用的10%;
4.3若7%<|偏差率|≤10%,扣减咨询人总咨询费用的20%;
4.4若|偏差率|>10%,扣减咨询人总咨询费用的50%,除委托人原因造成的偏差率外,委托人有权
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建议纳入黑名单,清理出中介库。
偏差率计算式:偏差率=(咨询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审核确定的招标控制价)/审核确定的招标控
制价
5、咨询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不予支付咨询费用,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保留向咨
询人索赔的权利,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5.1咨询人未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
5.2咨询人或咨询人委派的人员与投标单位有串通行为;
5.3咨询人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形;
5.4咨询人不按合同履行责任单方面违约。
十一、争议解决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
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保密和成果归属权
1、咨询人对从本项工作业务中,由委托人提供或咨询人查询知晓的有关委托人的资料、信息,均
为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咨询人对其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或法律规定所必须,不得以任何理
由和任何方式转交给任何第三人,否则,咨询人承担侵害委托人商业秘密的责任,承担审核咨询费用100%
的违约金。
2、咨询人对本业务造价咨询的最终成果,承担保密义务。
十三、通知与送达
双方发出的通知或者文件应以当面交付或邮寄方式送达,双方指定其联络代表及联系方式如下:
委托人指定联系人:殷鹭萍联系电话:02368192512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16号
咨询人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双方同意满足以下条件视为送达成功:(1)当面交付的,以接收方签字盖章或签字当日视为送达;
(2)以邮寄方式发送的,以寄出后第2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变更联络代表或联系方式的,均应提前7个
工作日通知对方,否则按原方式送达仍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在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在合同终止前,均为合同
有效期。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咨询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壹拾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由委托人保存捌份,咨询人保存肆份。
十六、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同具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保密协议
合同附件二:廉政协议
合同附件三:咨询人委派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员名单、专业分工明细表
……
委托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项目业主)
法定代表人:
经办:张稚娟023-63118408
重庆市地产集团(项目业主)
法定代表人:
经办:张林17723692810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法定代表人:
经办:殷鹭萍19922260653
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
附件一
保密协议
委托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重庆市地产集团(项目业主)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咨询人:********
鉴于:在咨询人为委托人实施金州大道与星光大道延伸段节点改造工程隧道营运设施工程及电照工
程项目的过程中,委托人可能向咨询人披露或咨询人主动知悉一定的机密信息、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下
称“保密信息”)。为使合作得以开展,双方就上述保密信息披露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咨询人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
人披露全部或任何部分保密信息。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信息涉及到保密事项时,委托人应当在该保密信
息中注明“保密”字样或采取其他方式注明以提醒咨询人,但委托人未尽提醒义务并不能免除咨询人泄
密的违约责任。
二、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应当包括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委托人及/或关联公司的合同、图纸、会
审纪要、变更通知、隐蔽工程验收单、材料价格、工业图集等;双方所有来往信函、备忘录、摘要、研
究报告、模式、信息摘要和记录,同时还应该包括所有的复印及其他相关的复制品,而无论载体为书面、
电子版本、磁盘或音像资料抑或其他任何形。保密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生产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规模、设备、原料等的来源渠道、价格,生产方式,原料的质量、数
量,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的定价等。
2、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数据,市场宣传方式、融资方案。
3、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图纸、工艺、技术数据、科研成果、专利数据、计算机程序。
4、合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双方合作的内容、进程和任何待决或已决的意向、历史记录等与本
次合作相关的信息。
5、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财务数据、人事数据、薪酬数据。
6、销售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的渠道,客户数据,产品销售价格、地点、数量、方式。
7、其他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通过公共渠道无法获得的以纸张、实物、磁(光)盘、磁带、仪器及
以其他任何形式为载体的与本次合作内容相关的信息。
三、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不包括已进入公知领域的信息。
四、在没有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除了用于本协议的目的之外,咨询人不得为了任何目的
披露或使用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
五、在没有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咨询人不得就本协议及双方于本协议下的合作做出任何
公开声明或以任何方式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沟通.
六、如果咨询人未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且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委托人有权就全部直接和间
接损失享有以下所有适当的求偿权:即因咨询人违反信义义务、违反保密规定、违反合同、违反法定义
务或其他规定而可能由任何有权管辖的机构赋予的民事救济。委托人损害无法计算的,根据违约情形,咨
询人应支付10-1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七、委托人于任何时间可自行判断终止向咨询人进一步提供保密信息。咨询人同意终止本协议时,
所有保密之信息必须立即(接到终止要求14天之内)返还委托人并销毁咨询人保留的所有复件。如有按
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需作为工程技术档案保留的保密信息,则必须由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此类强制规
定后双方共同整理归档,并在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予以封存,以后政府有权机构调阅时,咨询人应书面
通知委托人到场方可提供。此行为不影响双方在协议下的其他保密义务。
八、如果法律要求或政府有权机构强制命令或要求咨询人披露资料或信息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复印、
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资料或信息,则上述规定不限制咨询人照此办理。咨询人应立即向委托人提供被
要求披露内容的完整描述,且应当对所需透露信息寻求最大程度的保密,且咨询人应尽最大努力,为委托
人提供其与有关机构就披露范围进行协商的机会。
九、本协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据其解释.若发生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必
须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在争议发生后6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
解决的,双方可以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必须履行判决并承担诉讼费用。
十、双方对有关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应当自本协议签署后生效并持续到双方合作完毕后满10年或
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之后10年。
委托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项目业主)
法定代表人:
经办:张稚娟023-63118408
重庆市地产集团(项目业主)
法定代表人:
经办:张林17723692810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法定代表人:
经办:殷鹭萍19922260653
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
附件二
廉政协议
委托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重庆市地产集团(项目业主)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咨询人:******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造价咨询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
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
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廉政协议。
一、总则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
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
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
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委托人的责任
委托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
定: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咨询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咨询人报销
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咨询人安排的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建设管理行为有影响的其他活动;
不得接受咨询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咨询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
4、委托人工作人员的家属、亲戚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等经济活动。
三、咨询人的责任
应与委托人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
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工程造价咨询法规,认真履
行造价咨询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1、咨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咨询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咨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委托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健身、
娱乐等活动。
4、咨询人不得与工程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联合作假,接收好处或提成。
5、咨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或接受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
得在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咨询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6、咨询人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
动。
7、咨询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
旅游等提供方便。
8、咨询人不准向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
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
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9、咨询人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工程造价咨询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委托人人员非法行贿,
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同时必须履行向委托人承诺的上述其他的廉政义务。
10、咨询人如果发现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委托人监察审计部或上级单位举
报。委托人工作人员均不得找任何借口对咨询人进行报复。
四、违约责任及相关处罚
1、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给予处分或由公司确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咨询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予以赔偿。
2、咨询人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委托人按涉案金额的10倍对咨询人进行处罚,并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委托人监察审计部投诉举报电话:023-63058809,18996330557
六、本合同作为监理合同的附件,与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各方签
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满为止。
委托人: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项目业主)
法定代表人:
经办:张稚娟023-63118408
重庆市地产集团(项目业主)
法定代表人:
经办:张林17723692810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法定代表人:
经办:殷鹭萍19922260653
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
附件三
咨询人委派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人
员名单、专业分工明细表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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