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汽车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汽车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汽车电子产业园二期、仪审备〔2022〕4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仪征市众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汽车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仪征市汽车工业园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8449.21平方米(含地下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其中:
1#厂房建筑面积约7111.19平方米,框架4层;2#厂房建筑面积约7008.55平方米,框架4层;
3#厂房建筑面积约7105.58平方米,框架4层;4#厂房建筑面积约7105.58平方米,框架4层;
5#厂房建筑面积约4798.39平方米,框架4层;6#厂房建筑面积约4798.39平方米,框架4层;
7#厂房建筑面积约5952.15平方米,框架4层;
办公楼建筑面积约3380.83平方米,框架3层;
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0705.55平方米,框架1层;
开闭所和配电房建筑面积约483平方米,框架1层;
2.3 招标范围:东晟兴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汽车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编号为DSSJ2022-01)施工图中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暂按45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291.94万元(暂定工程造价24328.25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测量工程、岩土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其中至少配备1名安全专监。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扬建管(2020)1号文规定要求。
3.10 其它要求:
3.10.1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3.10.2投标人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10.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10.6其他: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2年 12 月 9 日至2022年12月13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9 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投标工具费:50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市众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汽车工业园 地 址: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5楼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孙家云 联 系 人: 尤佳
电 话: 13773361933 电 话: 0514-8341253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58847732@qq.com
2022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