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能源和田“两个联营”洛浦县210万千瓦光伏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金额
3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nyxg-cg-2023-04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182907746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0
公告正文

新疆能源和田“两个联营”洛浦县210万千瓦光伏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设计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D-NYXG-CG-2023-0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能源和田“两个联营”洛浦县210万千瓦光伏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可行
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0万元,招
标人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背景概况:根据相关建设规划,和田地区在“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火电电
源规模700MW,推荐机组容量为2×350MW,该规划火电厂采用超临界空冷供热机组。和田地
区作为“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节点,能源保障、基础设施非常薄弱,急需加强和提高,来
保障“一带一路”的畅通同时和田地区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社会稳定压力大,巩固脱贫攻坚
任务非常艰巨,当地农民人均耕地较少,工业少,但当地的矿产资源较为丰富,自治区发改
委大力支持和田地区2×350MW 火电机组的建设,电厂的路条及核准文件已在自治区内调配
发放,项目现已开工建设。
2、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东南侧,西北距离洛浦县27km,

目场址西侧临近 G315 国道,北侧临近 G3015, 交通运输十分便利。光伏场区中心坐标N:
36°55³25.76";E:80°2914.59"场址区海拔高度介于1400-1530m 之间,场址总体呈南高北
低,地形较平坦,地势开阔,地形平均坡度小于3%,场区内有较大冲沟发育迹象,无其它
不良地质作用,且场址所在位置通讯畅通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适合
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能源和田“两个联营”洛浦县210万千瓦光伏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设计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能源和田“两个联营”洛浦县210万千瓦光伏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设计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
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
益表)等。
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装机容量100
万千瓦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电力接入系统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不少于2项
(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须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电力接入系
统设计报告编制业绩合同;若一个合同不能同时体现两项工作内容,可分开提供合同;合同
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服务内容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气或相关专业),近三年
(2020年1月1日一至今)完成过1项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及以上规模光伏发电项日电力
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合同须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电力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业绩合同若一个合同不能同时
体现两项工作内容,可分开提供合同;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
和服务内容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类似类似业绩须反映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出具的相关
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
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
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
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其他说明:(1)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2)与招标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8日10时00分到2023年10月04日19 时00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
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至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
大厦 15 楼 1504 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
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收款账户名称:新疆德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60110078801900000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屮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号益民大厦5楼515室)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5楼)
七、其他
1、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电力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
作,并获得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审查通过意见。
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规范及满足甲方要求。电力接入设计系统报
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获得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审查通过意见;电力接入设计
系统报告获得国网公司接入批复同意(备案核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
人要求)。
3、项目地址:和田地区洛浦县光伏产业园
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
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地区洛浦县光伏产业园
联系人:李先生13779287891
电 话:18999058350|
电子邮件:28563909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能源大厦15

联系人: 赵先生 0991-7673187
电 话: 18290774623
电子邮件: xjnyd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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