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被执行人赵大伟、孙国庆涉案物品(首饰)
金额
4153.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53.00元
招标联系人于法官0411-87936139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通知书

赵大伟、孙国庆

赵大伟、孙国庆未履行本院2021)辽0291刑初583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经公安机关依法对案涉财产(戒指1枚、手链1条、黄色金属项链1条)价值委托鉴定评估,并出具检验报告单,评估价格共计4153元。又于2024826日作出的(2024)辽0291355号之七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涉案财产(戒指1枚、手链1条、黄色金属项链1条)。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送达(2024)辽0291355号之七执行裁定书,并就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告知(具体信息详见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如对本次拍卖有异议,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依法进行拍卖。

联系人:于法官   联系电话:0411-87936139

特此通知。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91810时至2024919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物描述

标的物名称:

样品编号

样品名称

参考价值结论

(人民币/元

起拍价(人民币/元)

SSW2404203-12

合金项链

300

 

SSW2404203-13

足金戒指

2578

 

SSW2404203-14

足金挂坠

1275

 

合计

 

4153

2908

 

评估价:4153元,起拍价降价30%,为:2908元,保证金:580元,增价幅度:50元。

标的物所在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特殊说明:

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品质,本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请意向竞买人慎重考虑。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竞买人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493日起至202491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真伪,外观、质量、结构差异等不做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价值。特别提醒,有意者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  

七、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法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资产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转化为部分成交款自动转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于2024926日前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6228400567040370863),逾期缴纳拍卖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价格低于原成交价的,须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实名认证相一致),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案为刑事案件,涉及退赔款,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本次网上公开拍卖《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本法院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411-87936139(于法官)

咨询电话 :0411-83718881/15641130007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址: www.rmfysszc.gov.cn/

此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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