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榆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项目名称:榆树市富宇花园北棚改地块征收用于产权调换房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开发企业信誉良好,具有法定资质。
2.具备支付5000万元以上拆迁资金的能力。
3.具有富宇花园北就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达到建设5万平方米回迁房屋的条件。
4. 未来签订的采购合同须载明以征收决定作为履行条件,如征收决定未能作出,相应采购合同应无条件解除,不再履行。
5. 约定由采购人支付的相应价款,以富宇花园北宗地出让金入库并能覆盖智圣公司债权为前提条件。
6.如智圣依法摘得其已取得使用权之外的周边土地使用权,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可在被征收人同意的情况下调串位置。
7.在征收决定未作出、相应土地未出让、采购合同甲方未作出明示意见之前,智圣公司不能为此项目作相应投入。如有相应投入,应视为该公司的自愿行为。如未来合同解除、不再履行,智圣公司所做相应投入由其自行负责,不得向市政府或相关部门主张赔偿补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已经过专家论证,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273号)第三十二条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特殊要求:“开发企业具备富宇花园北就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达到5万平方米回迁房屋的条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能满足该需求的企业只有吉林省智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吉林省智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榆树市榆三公路福庭花园10-0-123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此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榆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刘晓东
联系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
联系电话:0431-83939506
2.财政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劲松
联系地址:榆树市府前路
联系电话:0431-83624470
3.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诚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顺怡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南四环路保利创业文化广场小区(保利•香槟)一期C5【幢】1605号房
联系电话:15143178986
六、附件
1.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采购人名称 |
榆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83939506 |
采购人地址 |
榆树市榆西大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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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联系人 |
张劲松 |
财政联系方法 |
0431-83624470 |
财政联系地址 |
榆树市府前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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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诚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15143178986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南四环路保利创业文化广场小区(保利•香槟)一期C5【幢】1605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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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的名称 |
榆树市富宇花园北棚改地块征收用于产权调换房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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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1.开发企业信誉良好,具有法定资质。
2.具备支付5000万元以上拆迁资金的能力。
3.具有富宇花园北就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达到建设5万平方米回迁房屋的条件。
4. 未来签订的采购合同须载明以征收决定作为履行条件,如征收决定未能作出,相应采购合同应无条件解除,不再履行。
5. 约定由采购人支付的相应价款,以富宇花园北宗地出让金入库并能覆盖智圣公司债权为前提条件。
6.如智圣依法摘得其已取得使用权之外的周边土地使用权,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可在被征收人同意的情况下调串位置。
7.在征收决定未作出、相应土地未出让、采购合同甲方未作出明示意见之前,智圣公司不能为此项目作相应投入。如有相应投入,应视为该公司的自愿行为。如未来合同解除、不再履行,智圣公司所做相应投入由其自行负责,不得向市政府或相关部门主张赔偿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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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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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本项目已经过专家论证,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273号)第三十二条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特殊要求:“开发企业具备富宇花园北就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达到5万平方米回迁房屋的条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能满足该需求的企业只有吉林省智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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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吉林省智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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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
长春市榆树市榆三公路福庭花园1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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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同意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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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姚秀霞、吉林建筑大学、高级工程师;
张斌、东北电力设计院、正高级工程师;
刘浩一、吉林省华地不动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副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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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3-11-09 00:00-2023-11-15 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