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5G智慧医院影像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5G智慧医院影像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5G智慧医院影像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5G智慧医学影像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1,2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4号)、《中共内江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内委发〔2021〕12号)等文件要求和市政府研究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内江市卫健委牵头推进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统筹规划、集约建设5G智慧医学影像大数据平台。《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学影像电子胶片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卫办发〔2022〕48号),要求全市拥有 PACS 的医疗机构,将医学诊断报告数据和原始 DICOM 数据完整、安全汇聚至内江市5G 智慧医学影像大数据平台,面向所有患者提供医学影像电子胶片服务。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是全市检查结果共享互认的基础数据平台,能够实现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调阅,为检查结果共享互认提供信息化支撑,连通四川省远程医疗业务协同平台后,将实现全省及川渝地区检查结果互认。 2.我院采购基于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大数据平台的医学影像电子胶片服务,能够实现全院医学影像数据长期存储(15年以上),有利于居民随时随地调阅、分享医学影像“电子胶片”和检查诊断报告,减少医院实体胶片耗材、数据存储等成本支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只有采购此项医学影像电子胶片服务,依托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大数据平台,才能实现与市内外医疗机构之间远程影像诊断业务协作和检查结果互认。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是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单位,是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大数据平台的唯一授权服务商。 综上所述,为开展医学影像“电子胶片”服务,保障我院与其他医疗机构检查结果顺利实现共享互认,我医院所采购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663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陶老师
联系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470号
联系电话: 0832-238079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柳老师
联系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新桥街166号
联系电话: 0832-2267522
六、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01月09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5G智慧医院影像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5G智慧医学影像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1,2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4号)、《中共内江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内委发〔2021〕12号)等文件要求和市政府研究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内江市卫健委牵头推进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统筹规划、集约建设5G智慧医学影像大数据平台。《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学影像电子胶片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卫办发〔2022〕48号),要求全市拥有 PACS 的医疗机构,将医学诊断报告数据和原始 DICOM 数据完整、安全汇聚至内江市5G 智慧医学影像大数据平台,面向所有患者提供医学影像电子胶片服务。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云平台是全市检查结果共享互认的基础数据平台,能够实现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调阅,为检查结果共享互认提供信息化支撑,连通四川省远程医疗业务协同平台后,将实现全省及川渝地区检查结果互认。 2.我院采购基于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大数据平台的医学影像电子胶片服务,能够实现全院医学影像数据长期存储(15年以上),有利于居民随时随地调阅、分享医学影像“电子胶片”和检查诊断报告,减少医院实体胶片耗材、数据存储等成本支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只有采购此项医学影像电子胶片服务,依托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大数据平台,才能实现与市内外医疗机构之间远程影像诊断业务协作和检查结果互认。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是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单位,是内江市5G智慧医学影像大数据平台的唯一授权服务商。 综上所述,为开展医学影像“电子胶片”服务,保障我院与其他医疗机构检查结果顺利实现共享互认,我医院所采购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663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陶老师
联系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470号
联系电话: 0832-238079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柳老师
联系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新桥街166号
联系电话: 0832-2267522
六、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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