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障)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6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学尧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障)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 购 单 位:呼和浩特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二、采 购 项 目: 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障)

三、采 购 金 额(元):75690000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是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呼政发﹝2017﹞21号)和《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呼人社发﹝2017﹞139号)精神,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办方启动实施的项目。 2017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 目前原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承保;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和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承保。 大病补充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量大,关乎广大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鉴于新的城乡医保制度尚在起步阶段,为了确保制度的平稳运行,仍选择上述三家公司承保较为合适。原因是: 上述三家公司近年来在承保过程中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办经验,且在工作过程中与甲方以及各定点医疗机构沟通顺畅,配合默契,及时保障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特别是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历年理赔率均超出110%以上的情况下,遇到政策调整时,一如既往主动学习政策,及时调整网络,积极跟进理赔。 上述三家公司培养出一支优质的员工队伍,服务意识强,医保理赔、医学、计算机、财务等专业人才力量雄厚,熟悉我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并且上述三家公司已经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了顺畅的工作渠道,确保参保患者能够出院即时理赔。 上述三家公司经过几年来的承保运行,在全市9个旗县区和绝大部分医疗机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服务分支网点,并且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数据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保障了理赔的高效、准确,广大参保居民给予了高度认可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学尧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314713332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471-6618260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17


附件下载: 专家论证意见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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