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金塔片区城市客厅工程设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31 08: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浦江县金塔片区城市客厅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6760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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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3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1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2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4.3 招标人将于2023年08月07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本标段免缴投标保证金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30分。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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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