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艳134563230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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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金塔片区城市客厅工程设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31 08: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浦江县金塔片区城市客厅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676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金塔片区城市客厅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03-330726-04-01-804270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晶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浦江县金塔片区城市客厅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设计规模:本项目包含浦江县金塔片区的单独城市设计、城市客厅工程的设计。其中金塔片区规划面积约3.6平方公里;城市客厅项目包含综合馆和文化商业街两个子项目,综合馆子项目为包含城市规划馆、博物馆、图书书店(图书阅览、展示、销售)等功能区的高级大型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约7-10万平方米(其中综合馆子项目建筑面积约5.5-7.5万平方米,文化商业街子项目建筑面积约1.5-2.5万平方米)。

    2.2 设计范围:包括浦江县金塔片区约3.6平方公里的单独城市设计和浦江县金塔片区城市客厅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报批、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和相关配套专项设计。含土建(建筑、结构、幕墙等)、安装(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人防等)、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停车场、管网、绿化、通信、海绵城市等)、基坑围护设计、楼宇照明(夜景灯光)、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仅包括公区的精装修,不含商业户内及专业馆区)、暖通、工艺、设备和设施等所有配套专业工程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设计)以及与设计有关的检测、检验、报批和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以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

    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图纸编制深度要求及相关出图标准要求,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若有)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人提供给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3 工程建设地点:浦江县金塔片区(东山路以南、江滨路以北、环城东路以东、班班大道以西)。

    2.4 项目投资规模:工程估算建安费6亿元,设计费约129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条件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本企业人员(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须注册在牵头人单位),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23年4月、5月、6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属设计单位,除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4月、5月、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外,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与所属单位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总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本企业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

    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未被列入信用浙江网站(https://credit.zj.gov.cn/)失信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3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1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2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4.3 招标人将于2023年08月07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本标段免缴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江县晶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体育场东路55号
地址:
浦江县农批市场A1-213
联系人:
陈捷
联系人:
金艳
电话:
15268198551
电话:
13456323069
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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