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方服务项目项目管理,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详见长发改审批字[2022]27号文件及《关于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的确认通知》),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主单位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自筹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方服务项目项目管理。
2.2 建设内容包含:为北郊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4项,其中:①南湖02汇水区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6个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②南湖07小区分流改造工程(47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③南湖08小区分流改造工程(2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④南湖09小区分流改造工程(15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
2.3 招标内容:选择一家项目管理机构,为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2.4 工程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 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从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到项目竣工备案的项目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造价、材料设备采购以及项目相关的其他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等,协调、考核以及协助甲方管理各相关参建单位。相关内容包含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投资估算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审计、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审计、施工过程中间计量支付、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咨询、管控项目投资风险、工程验收以及该项目涉及的其他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结算审核、询价等造价咨询工作,以及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工作。
2.6 工期要求(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档案移交之日止,且完成工程决算工作。
2.7 技术标准和要求: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
3.2 投标人须具有设计、施工、监理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近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管理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近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管理业绩。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339145304@qq.com),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公司电话进行确认。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377号
联系人:何瑞
电话:0431- 805205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
联系人:王岩
电话:1814300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