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食堂食材购买项目(二次)竞争性购买公告
金额
6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zz202405-172
预算金额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金辉0871-683082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7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食堂食材购买项目(二次)竞争性购买公告 (招标编号:YNZZ202405-17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食堂食材购买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证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食堂食材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食堂工 作日早、中、晚餐及外带餐食供应所需的食材及食堂易耗品等配送,包括但不限于肉类、家 禽类、水产类、冻品类、果蔬类、干货调味品类、加工食品类、其他农副产品、奶制品、食 堂易耗品等的供应与配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食材购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食材购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 自然入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 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 2022 年度至今任意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 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供应商执行的财政部门印发的会 计制度或准则有其他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 务报表;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上述材料应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台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 关证明文件;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 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 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注:上述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竞争性购买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购买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 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 查询时间为评审会议当天,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 和证据留存);②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 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评审 会议当天,查询结果以购买人、购买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③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购 买活动的承诺(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关于中小微 企业的标准: 注: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 地创海大厦21楼业务部。方式:①携带单位介绍信到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 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获取本项目相关资料;②网上获取:请将单位介绍信 扫描为一个PDF 文件发送至1228992902@qq.com 邮箱办理公开竞争性购买文件获取事宜,邮 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邮寄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开票信息(备 注:专票或普票)。售价:纸质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形式:现金、支付宝或公对公 转账,不支持微信和刷卡,售后不退,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开户名称:云南中招招标 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创园支行开户账号:8719 0804 3810 101财 务电话:0871-68308282/68308030/68308050-626/62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会议室 七、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中招招标有 限公司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购买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购买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 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购买文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购买 5.预算金额:68万元 6. 最高限价:68万元 7.采购内容及要求为保证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食堂食材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 决食堂工作日早、中、晚餐及外带餐食供应所需的食材及食堂易耗品等配送,包括但不限于 肉类、家禽类、水产类、冻品类、果蔬类、干货调味品类、加工食品类、其他农副产品、奶 制品、食堂易耗品等的供应与配送。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一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此 期间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项目转包或委托第三方。 9.服务地点:宜良县汇东西路378号宜良县税务局职工食堂。 10.品质要求:供应商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所供食材优质新鲜,符 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符合购 买人提出的合理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汇东西路378号 联系人:/ 电 话:0871-675431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 联系人:周金辉、温岚馨、张俊、张广闻、李庆梅、侯树西、果磊、张雪丽 电 话: 0871-6830828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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