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0240411-230401-003728
二、合同名称:中国共产党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04-230401-017765
四、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 鹤岗市南山区平安路6号
联系方式:0468-3350233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61委丰麟家园二期工程(丰麟金殿)102、201室
联系方式:153318599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公车交强险 | 1(项) | 1660.00 | 1660.00 |
合同金额: 16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公车交强险 | 1(项) | 1660.00 | 1660.00 |
合同金额: 16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陆拾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九、验收组成员:张晟楠、刘明、王彬彬
十、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共产党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