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龙溪铺镇下源中学外立面及室外附属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3日
项目概况
新邵县龙溪铺镇下源中学外立面及室外附属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邵县大坪柏树路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0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237
3、委托代理编号:HZY-ZC-24039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贰仟柒百元(小写:232.27万);
5、最高限价 :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贰仟柒百元(小写:232.27万);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程类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新邵县龙溪铺镇下源中学外立面及室外附属改造工程 | 新邵县龙溪铺镇下源中学外立面及室外附属改造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1 | 232.27万元 | 232.27万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注明: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证明。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参加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或新成立企业为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也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
6、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90天内。
五、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自2024年 9 月23 日至2024年 9 月 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邵县大坪柏树路8 号2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两份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报名人员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并提供“附件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 10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为:新邵县政府采购交易场所新邵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对面三楼)。
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公告要求提供资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电 话:1378694102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2.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新邵县龙溪铺镇下源中学
地 址:新邵县龙溪铺镇下源中学
联系人:江光辉
电 话:1378694102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邵县大坪柏树路8 号
联系人:陈勇
电 话:15507399703
附件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