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BB2021ZFCGC3791
一、项目编号: BB2021ZFCGC379
二、项目名称: 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温州戈升工贸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腾蛟镇龙华街 72 号
3.成交金额: 158.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详见公告附件 品牌: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详见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斌、曹光跃、李传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采购,详见公告附件
2.合同履行日期: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前五周,第一周提供 2 万套电动自行车号牌和 5 万套临时通行标志。第 2、3、4、5 周各提供 1 万套电动自行车号牌和 5 万套临时通行标志,后期数量由采购人提出,成交人按实际数量供货。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380万元,最高限价:342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5日
6.评审日期:2021年10月25日9:30
7.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8.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业绩::①阜阳市交警支队2019年电动车号牌采购项目;②当涂县交警大队电动自行车牌证采购项目;③合肥市交警支队电动自行车号牌采购项目;④马鞍山市交警支队电动自行车车牌证采购项目;⑤黄山市交警支队非机动车车牌采购项目。
10.获奖:无
11.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无
12.综合评标法得分:91.83分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一路与交通三巷步行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李传兵 18955223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王子为0552-20532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响应表、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4.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公告单位: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