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60718
二、项目名称: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统一支付平台及客服等相关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统一支付平台及客服等相关服务
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闽侯县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中标(成交)金额:616,800(元)
评审报价:616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统一支付平台及客服等相关服务
服务类
名称: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统一支付平台及客服等相关服务(C1607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1、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统一支付平台 2、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客服及相关服务费
服务要求:为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有力支撑财政非税票据管理工作,同时保障数据安全,按照财政票据管理业务的改革变动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全过程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实现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为政府部门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本项目的建设目的是为了解决非税票据系统建设后,伴随系统的逐步推广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非 信息化运维服务工作。中标方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坐席(客服)、系统相关信息内容编辑及发布、系统相关业务推广、系统相关业务解答等业务运营服务;系统相关数据、报表、 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录入、加工等服务;系统业务相关电子印鉴、数字签名等内容制作等服务,以及业务需要的人员外包等非信息化类服务。
服务时间:2024年度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关大军、刘雪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统一支付平台及客服等相关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成交金额×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2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财政厅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方式: 024-22835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政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2-18号
联系方式: 024-23828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喜东 、康淼
电 话:024-238287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统一支付平台及客服等相关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