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钻井液用化学剂集中招标(公开,西南工区)/聚丙烯酰胺钾盐 K-PAM/590T B116丙烯酰胺类\聚丙烯酰胺钾盐 K-PAM Q/SHCG 91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41210-1011-0469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46-705111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郝晨光0574-276683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钻井液用化学剂集中招标(公开,西南工区)/聚丙烯酰胺钾盐 K-PAM/590T B116丙烯酰胺类\聚丙烯酰胺钾盐 K-PAM Q/SHCG 91(招标编号:NWZ241210-1011-046915) , 招标人为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丙烯酰胺类\聚丙烯酰胺钾盐 K-PAM Q/SHCG 91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丙烯酰胺类\聚丙烯酰胺钾盐 K-PAM Q/SHCG 91 59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提供开标之日前12个月投标产品在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油三家企业所属具有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送检企业为投标人),性能指标须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质量检测机构的CMA认证和CNAS认可证书。包内有多种产品的,每种产品需要提供一份检验报告。 (2)提供生产标的物原材料消耗情况等,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24个月主要原材料采购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每张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 (3)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 (4)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24个月投标产品在国内石油行业使用的销售业绩证明,须附采购订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每张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 (5)提供生产标的物所需主要设备图片、铭牌及购置发票,因兼并、重组、更名等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名称购置发票的,提供相关法律文件。K-PAM须按以下所列设备核对,不得缺项。 K-PAM:聚合釜、切割机、捏合机或造粒机、流化床或烘干房、粉碎机、锅炉(提供有高压蒸汽来源的证明)、制冷机(低温循环水)。 (6)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回执。褐煤树脂、K-PAM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6日13时42分 2024年12月11日13时42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郝晨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周静 联系人: 郝晨光

电   话: 0546-7051116 电   话: 0574-27668385(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zhou736.ossl@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haocg@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1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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