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调查与采样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CCFN002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调查与采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3年7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磋商文件31页-32页中的供应商业绩:1、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1)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业绩(业绩内容至少包含样点点位校核或外业调查采样)的,得 10 分,最高得 10 分。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和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业绩中同时含上述两项业绩内容的,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2、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县(区、县级市)或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1)土壤调查相关工作业绩,且采样调查点位在 500 个或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 分;(2)其他全国性普查类工作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注:满分 16 分,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和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土壤调查相关工作包括耕地质量监测、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更新)、测土配方施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耕地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国土(土地)变更调查、林草资源调查、土壤资源及其他类似土壤野外调查采样工作。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同一业绩中同时含上述两项业绩内容的,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提问:1、验收报告上面,有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没有合同业主盖章,是否认可?2、验收报告上面,有专家签字,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合同业主盖章,是否认可?
答:(1)认可;(2)不认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187号
联系方式:0551-66668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4、0551-6272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 话:0551-62723374、0551-62723373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长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调查与采样项目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