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固镇县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24gzcgc0671
预算金额47万元
招标公司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艺15655279598
中标公司安徽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BB2024GZCGC0671
二、项目名称:固镇县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大学科技园12号楼5层
3.成交金额:47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成(组长)、陈坚、石家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固定金额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2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固镇县谷阳镇谷阳东路1256号
联系方式:13645528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楼一楼
联系方式:15655279598、136355434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成龙(采购人代表)、张艺、顾建宇(代理机构)
电话:13645528277(采购人代表)、15655279598、13635543445(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单位: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5月28日
二、项目名称:固镇县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大学科技园12号楼5层
3.成交金额:47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固镇县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固镇县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县城市自来水厂及县经济开发区(含新马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谷阳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服务内容包括开展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隐患消除、水质监测、水源地保护工作分析研判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采用1+1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累计不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约定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成(组长)、陈坚、石家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固定金额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2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固镇县谷阳镇谷阳东路1256号
联系方式:13645528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楼一楼
联系方式:15655279598、136355434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成龙(采购人代表)、张艺、顾建宇(代理机构)
电话:13645528277(采购人代表)、15655279598、13635543445(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单位: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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