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蕲春县中心】蕲春县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建设工程(HBQC-202111FJ-021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134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c-202111fj-021001001
预算金额1349.5万元
招标公司蕲春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京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骆女士159728818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5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蕲春县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建设工程(HBQC-202111FJ-02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111FJ-0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建设工程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字【2021】6号、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蕲春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京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横车镇易河村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3334.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56.61平方米,包括新建建设用房、休息用房、户籍办证厅、接处警值班室、室外附属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建设用房、休息用房、户籍办证厅、接处警值班室、室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
合同估算价:1349.5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以上的类似建筑项目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
湖北京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新一路95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人:
骆女士
电话:
18871360990
电话:
1597288188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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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11月0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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