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围内国有裸露(储备)土地整治、回填复耕工作前期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6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ycj-zb-2024-020
预算金额26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89995673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围内国有裸露(储备)土地整治、回填复耕工作前期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10日 19:5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围内国有裸露(储备)土地整治、回填复耕工作前期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分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10日 19: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0日至2024年08月19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预算金额¥26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999567326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乌伊东路3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819611347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A座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99567326

项目概况

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围内国有裸露(储备)土地整治、回填复耕工作前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CJ-ZB-2024-020

项目名称: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围内国有裸露(储备)土地整治、回填复耕工作前期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640000

最高限价(元):26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围内国有裸露(储备)土地整治、回填复耕工作前期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技术服务招标成果主要内容有(1)土地清查报告;(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图册;(3)勘测成果(界线勘界和土方工程量测量);(4)设计报告及预算书(含图册),成果资料满足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1.服务范围:依据自然资源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与规范要求,提供农高区(老龙河、牛圈子湖)范围内约3400公顷国有裸露(储备)土地整治项目的前期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前期技术服务、各项成果报告实施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审核等全部工作内容。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验收、备案止。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并提交前期技术服务全部成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2)(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或规划或土地管理任一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0日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单位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单位”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单位钉钉群号:供应商单位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单位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单位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8.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9.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产业示范区网站。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分局

地 址: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乌伊东路33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8196113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A座20层

联系方式:18999567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999567326









附件信息:

  • 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围内国有裸露(储备)土地整治、回填复耕工作前期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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