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准备加工部格里森剃刀磨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生产准备加工部格里森剃刀磨维修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编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制造部
一、 投标须知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具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人员具有相应资质。
4投标人应有近三年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业绩,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6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7投标人须负责提供合理的便于运输的包装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8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9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终止合同后3个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招标要求;
10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内容:
1 清洁整机防护罩及管路,清洁扇形护板内部A轴导轨,更换液压蓄能器,调整机床中央润滑系统状态。
2 清洁砂轮主轴套筒,更换橡胶密封件,
3 清洁并校准砂轮外径测量装置误差,更换测量开关
4 修理动平衡测量头SBS-160,平衡量达到机床要求
5 优化现所有加工刀具磨削工艺参数
6 免费进行机床NC PLC数据及硬盘备份,剃齿刀数据库备份
7 测量并调整砂轮主轴径跳,剃齿刀主轴径调情,剃齿刀芯轴径跳
8 调整A,B,X,轴及展成 C,V轴定位误差
9 测试POWER BACK功能,更换西门子24V电源及电池模块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24V开关电源 |
6EP1931-2FC21 |
1 |
|
2 |
电池模块 |
6EP1935-6ME2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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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固态硬盘 |
BX500 240G |
1 |
|
4 |
电机 |
1FT6041-4AF71-4AH1 |
1 |
|
5 |
安全模块 |
6ES7138-4FB04-0AB0 |
1 |
|
6 |
维护调试费 |
1 |
三、技术参数
标定X轴、A轴和B轴的定位精度,X轴0.002mm,A轴0.002°,B轴0.002°。
恢复砂轮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到0.1mm
修复、更换设备故障元件
备份NC和PLC数据
调整剃齿刀芯轴径跳,调整为0.002mm
修理动平衡测量头SBS-160平衡功能达到机床要求
测试POWER BACK功能
四、调试验收
1.根据相关标准及国家及设备相关参数的规定进行验收。
2.在交货前,乙方应完成对剃刀磨维修质量、规格、性能等内容精确全面的检验,并负责为了保证剃刀磨能够整体恢复,做出必要的现场技术服务和运维指导。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自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十二个月,在质保期内,设备及附件发生故障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所发生费用自负。
六、维修交货期和付款方式
1、交货期:周期15天。
2、付款方式:终验收合格后,乙方给甲方开具合同全额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账90天后付款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3、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七、投标文件要求(独立封装在一个档案袋,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7.1投标文件内容:
7.1.1投标书必须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填写,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并有投标人签名。
7.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1.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1.5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有客户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以供招标人核实确认)。
7.1.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7.1.7 《生产准备加工部格里森剃刀磨维修项目 》;
7.2 所有投标文件需进行正规封装、胶装,不接受活页、散装等方式的投标文资料。
7.3报价:
7.3.1.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价应为:投标人与招标人或其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确认基础上,由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所提出的、与本项目所有相关环节有关的所有费用。
7.3.2.所有报价货币单位均为:元(人民币),含税;
7.4、技术规范及服务
⑴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理解认可并接受相关技术规范及服务要求。
⑵投标人可免费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7.5、其他
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合同的要求。如投标人不认可、不接受,则投标人在本招标书之“相关条款偏离表”中注明“不接受”字,招标人将视之为主动弃标。
其余未尽事宜,均按合同约定。
7.6、投标方式:于开标前一日,递交投标文件。
7.7、要求招标人或相关合同签订单位提供的配合,在标书文件中说明。
八、议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5日起10个工作日。
2.答疑时间:截止至2021年11月26日下午17点前。
3.开标时间: 由招标单位通知。
4.投标地点: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制造部(设备)(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报名及投标招标事宜联系人:亢虹 联系电话:13513522836
九、报名方式
1.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下午17:00点前。
2.方式:招标人首先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于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本项目招标书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能否通过电子邮箱正确或及时接收相关邮件负责,招标人邮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十、开标、评标
1.开标
(1)本次招标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视频)。
(2)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投标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开标程序
(a)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b)介绍与会人员。
(c)核验投标人资格证件。
(d)投标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投标文件密封完好)。
(e)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评标专家组对投标方进行综合评定,形成专家意见汇总,推荐性价比最优的投标方。
(h)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多级评标模式,最终确定投标人排序。
(i)投标前请各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准备,投标单位已默认认可上述开标、评标过程,无异议。招标人无义务对未入围投标方及未中标方做任何解释。
(4)所有报价货币单位均为:元(人民币,含税)。
2.评标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小组负责参照评分标准,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议。
3.评分标准
评标 因素 |
总分 |
评价内容 |
最高 得分 |
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 |
30 |
技术方案及组织措施 |
20 |
1、投标人对项目中各类施工项目编写技术方案及组织措施具体,技术先进,并列出较多具备相关资质与经验的施工人员,酌情得12-20分; 2、投标人对项目中各项技术方案及组织措施不详细,施工人员具备一般资质,酌情得6-12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出技术方案及组织措施,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人员得0分。 注:资质文件需有相关资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现场答疑 |
5 |
投标人代表对方案、技术优势的讲解,以及就该项目难点回答评标专家现场提问,评价好得4-5分、评价一般得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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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条款响应 |
5 |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技术要求无偏离得2分,每一条正偏离得1分,上限5分,每一条负偏离扣1分,最低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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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70 |
业绩 |
5 |
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以来有相同改进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须有客户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以供招标人核实确认),每个合同加1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 |
商务条款响应 |
5 |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付款、交货、验收、质保等无偏离得2分,每一条正偏离得1分,上限5分,每一条负偏离扣1分,最低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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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60 |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2.评标价格均以元(RMB)为单位计算,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某投标总报价有低于成本价嫌疑的,视为无效报价,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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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通过初审者为有效投标。 2、综合评价值相同的,依照价格、技术、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优先次序,根据分项评价值进行排名。若上述排名皆相同的,则由全体评委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3、评委打分不得超过得分界限。 4、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同签订前,招标方有权组织联合小组(财务、技术、设备、质量等)到中标候选人实地审核,如发现投标文件和资料有弄虚作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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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同签订
1.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后续所有安排。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也不对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
2.招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到招标单位进行项目对接,如果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规定的期限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质保期内如中标人未按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履行应承担的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合同签订单位有权扣除其质保金。
4.中标人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6.招标人有权指定招标人的关联单位作为合同签订人,与中标人签署相关合同,且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7.中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项目的要求。
十二、废标及终止招标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⑴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⑵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⑶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⑷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⑸投标人串通投标;
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⑺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⑴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⑵因重大变故,任务取消的。
⑶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十三、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十四、技术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技术协议书附后。
十五、解释权
1、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2、 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