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第七十二批30包(给煤车车轮组、卸煤车走行轮)询价结果公告
价格尚未公布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苏桐 苏清旭
电话:0315-3034177 3034179
交 货 地 址: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综合库
具备相关资质的生产制造企业
物资名称:给煤车车轮组、卸煤车走行轮
数量:一批
交货时间:2017年9月25日
交货地点: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综合库
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09点
注:本次询价系统不设置二次报价
报价商资质:具备相关资质的生产制造企业
请参加报价的厂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2017年9月14日09时前)缴纳标书费200元,标书费打入指定账号,如未按规定缴纳标书费该报价视为无效。
标书费账户明细为:
企业名称: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唐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2061200012011007597
报价联系人:孙朝晨 马静
联系电话:0315-3026555/3026333
技术答疑、合同签订及送货联系人 :
李苏桐13633368025
苏清旭15232527878
联系电话:0315-3034177 3034179
有意报价供应商请从主界面登录后按提示操作
报价说明:
报价为最终目的地交货含税单价(以下简称报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无特殊注明时,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货币单位:元,最多保留到元后两位。
1、供货方未按收货方要求正确合理的输入报价,其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2、参与报价厂商依据询价规格型号不能准确报价时,请于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业务员李苏桐、苏清旭联系,核实准确后再报价。
3、供货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收货方生产或造成损失时,收货方将取消供货方的供货资格,并由供货方赔偿全部损失。
4、供货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批货款总额的3‰缴纳违约金,逾期严重的收货方有权拒收。
5、供货方承诺后不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收货方有权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
6、供货方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串通等行为时,供货方承担有关责任,收货方有权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
7、收货方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凭供货方供货发票于90日内向供货方进行付款,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或电子汇票,对付款方式有不同意见的请把相应的付款要求以附件形式同报价一同上传。
8、开票信息:请中标厂商与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业务员联系,联系电话:0315-3034177。
附件名称 | 操作 |
物料信息 | 采购数量 | 交货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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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给煤车车轮组 |
规格与型号:环式给煤机HG15/100-500 品牌: |
36.000000组 | 2017-09-25 |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卸煤车走行轮 |
规格与型号:带轴 环式给煤机HG15/100-500 品牌: |
36.000000个 | 2017-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