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000-32590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凌飞024-8680318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9
公告正文
中共辽宁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核应急防护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32590

项目名称:核应急防护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一)辐射防护普通级别防护服

1.用途:用于低水平辐射环境下人员防护。

2.系统配置

2.1 连体核防护服 1套

2.2 防核全面罩(含过滤盒) 1个

2.3 橡胶防护手套 1套

2.4 橡胶高通防护靴 1双

3.技术指标

3.1防护服

3.1.1 面料采用高分子复合膜的复合而成,材质柔软,并具有很好的湿蒸汽透气性能,根据人员的身高和胸围,至少提供四种不同尺寸,手腕和脚腕处设有绑扎带,使用年限不低于5年;

3.1.2 达到EN-1149防静电标准;

3.1.3 能满足放射性微粒穿透;

3.1.4 通过防生化细菌穿透测试(EN14126以及ASTM测试);

3.1.5 符合GB24540-2009(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测试标准;

3.1.6 满足固体颗粒物化学要求。

3.2 防护手套

3.2.1 乳胶手套:符合EN421标准中放射性污染防护的测试要求,并通过CE 认证,手套长度大于30cm,厚度低于0.5mm,衬里为乳胶粘连棉絮衬里,手指和手掌处经防滑处理,使用寿命不低于3年,接口处带收紧带。

3.3 防护靴

3.3.1 防护靴:底部带有防滑处理,并防砸防穿刺。

3.4 过滤盒

3.4.1 过滤盒:符合GB2890《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

(二)辐射防护铅服

1.用途:辐射事故抢险救援、放射源检修、处理作业、放射性事故特别处理小组、核事故、反恐小分队、放射性的设备检修、公安消防、环保监测、海关疾控。

2.系统配置

2.1 连体铅服 1套

2.2 全面罩 1个

2.3 射线防护手套 1副

2.4 核生化靴套 1双

3.技术指标

3.1防护能力:防护α、β、X、γ射线,防护核气溶胶和化学物质;具有防电离辐射、核辐射。

3.2铅当量:0.5mmPb。

3.3材质:改性铅橡胶复合材料。

3.4规格:SMLXL。

3.5产品物理特性柔软,穿着舒适,便于工作和活动,具有极好的散热性。

3.6产品是无毒的,对于使用者不会造成皮肤损害和吸入性危险,对于其销毁无特殊要求或环境限制。

3.7采用优质外层面料包含嵌入金属微粒和其他化合物,能阻断X、γ射线和核发射其他类型射线。

(三)辐射防护钽服

1.用途:辐射事故抢险救援、放射源检修、处理作业、放射性事故特别处理小组、核事故、反恐小分队、放射性的设备检修、公安消防、环保监测、海关疾控。

2.系统配置

2.1 核辐射防护服 1套

2.2 核生化面罩 1个

2.3 射线防护手套 1副

2.4 核生化靴套 1双

3.技术指标

3.1钽多金属合金新型辐射屏蔽材料,为无毒,无铅,无污染的环保辐射屏蔽材料。

3.2比传统铅衣重量轻70%,且柔暖度好,穿着舒适,对于使用者不会造成皮肤损害和吸入性危险。

3.3 X射线时,平均能量50KeV时,屏蔽率≥60%

3.4 GAMA射线时,平均能量20KV时,屏蔽率≥80%

3.5 BETA射线时,平均能量500KeV,屏蔽率≥75%

3.6 核射线防护能力与重量都不低于进口钽纤维的辐射防护服的防护性能。

3.7钽多金属在对抗β线时提供了多倍防护,对抗低能量γ线时提供至少10倍防护。

3.8可抵御核辐射能力: 对从低到中等能量的核射线、低能到高能粒子和粒子提供屏蔽削弱。

3.9符合GBZ/T147-2002《X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标准。

(四)个人剂量报警仪

1.用途

适用于佩戴在人体躯干上测量强贯穿的x、γ辐射个人剂量当量。

2.系统配置

2.1报警仪 1台

2.2橡胶套 1个

2.3说明书 1份

(说明:以下性能参数,带星号★标记的为重要参数,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

技术参数

★3.1探测器:高灵敏度CsI(TI)和硅半导体;

★3.2剂量率范围:0.01μSv/h~3Sv/h(提供国内放射性一级计量站测试报告);

3.3累计剂量范围:1μSv~10Sv;

3.4能量范围:50keV~3MeV;

★3.5灵敏度(Cs-137,662keV):≥80cps/(μSv/h)(提供国内放射性一级计量站测试报告);

★3.6相对固有误差:<4%;(提供国内放射性一级计量站测试报告)

3.7响应时间:<2秒;

3.8报警功能:有剂量率、累计剂量等报警功能,报警阈值连续可调;

★3.9静电放电、射频电磁抗干扰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

3.10无线通信:蓝牙;

3.11供电:两节AAA干电池供电,具有电池欠压报警功能;

3.12工作温度:-20℃~50℃;

3.13工作湿度:0~95%;

★3.14防水/防尘等级:不低于IP 55(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

3.15重量:≤110g(不带电池);

★3.16实时数据传输,远程组网功能(提供截图证明);

(五)便携式巡测仪

1.用途

用于X、γ剂量率放射性测量,用于放射性物质搜寻。

2.系统配置

2.1系统主机 1个

2.2专用电池 2对

2.3专用便携式箱 1个

2.4中文说明书 1本

3.技术参数

3.1系统主机

3.1.1探测器类型:1×1英寸碘化钠/塑料闪烁体+GM管;

3.1.2射线类型:x、γ射线;

3.1.3剂量率测量范围:10nSv/h~100mSv/h;

3.1.4累积剂量范围:10nSv~10Sv;

3.1.5测量模式:单次测量模式、多次测量模式、累积剂量模式、计数率模式;

★3.1.6多次测量模式:可自由设定测量周期,测量结束后最少显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提供截图及国内放射性一级计量站报告证明)

3.1.7能量范围:30keV~3MeV;

3.1.8报警功能:测量范围内连续可调,剂量率设有双阈值,累积剂量设有单阈值。在辐照600s的情况下,当报警阈值低于辐照剂量率值时,报警持续时间大于540s,当报警阈值高于辐照剂量率值时,不报警时间大于540s;

3.1.9角响应:≤±20% -60°~+60°(相对于137Cs,662KeV);

3.1.10能量响应:≤±20%(相对于137Cs,662KeV);

★3.1.11相对固有误差:≤±10%(1μSv/h~25mSv/h);(提供国内放射性一级计量站报告证明)

3.1.12变异系数:≤±15%;

3.1.13过载:十倍过载;

3.1.14响应时间:≤10s;

3.1.15通讯:蓝牙、北斗、Type-C;

3.1.16内置电池:四节AA电池,连续工作不小于12h(5℃~30℃),电池可拆卸、更换;

★3.1.17数据保存:以组为单位保存,自动保存前提示输入点位代号,点位代号可自定义;(提供国内放射性一级计量站报告证明)

★3.1.18数据查询:具有多种历史数据查询模式;(提供国内放射性一级计量站报告证明)

3.1.19静电放电、射频电磁抗干扰满足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与测量标准;

★3.1.20国产化率:≥95%;(提供清单证明)

3.1.21工作温度:-20℃~50℃;

3.1.22工作湿度:0~95%;

3.1.23重量不大于约500g;

★3.1.24与单兵应急软件连接可实时数据传输,实现远程组网功能。(提供截图证明)

(六)αβ表面沾污测量仪

1.用途

用以监测放射性工作场所和表面,实验室的工作台面、地板、墙壁、手、衣服、鞋的a、β、Y和X放射性污染计数测量以及环境剂量率。

2.系统配置

2.1系统主机

2.2专用电池

2.3便携箱

3.技术参数

3.1探测器:Zns (Ag)涂层塑料闪烁体

3.2探测对象:同时测量α、β/γ、α+β/γ

3.3探测面积:≥190cm2

3.4保护栅栏透射率:≥78%

3.5探测效率:α:241Am≥30%;β90Sr+90Y≥42%

3.6本底:α:≤0.1cps;β/γ:≤15cps

3.7有效量程:0~100000cps

3.8串扰:β到α道(90Sr+90Y ) ≤3×10-4

★3.9静电放电、射频电磁抗干扰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

3.10测量时间:连续处于搜索模式或用户可配置的测量时间

3.11报警阀值:可手动设置报警阈值

3.12连续使用时间:≥24小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1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单位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投标单位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单位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单位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辽宁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3号

联系方式: 024-8689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512室

联系方式: 024-86803188

邮箱地址: lnhzgc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0138440100000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凌飞、徐征

电 话: 024-8680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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